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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认证中心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证[2009]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物价局、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1392号)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法释〔2002〕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工作,全省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认证中心应当列入当地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的价格鉴定活动。经研究,现批准全省97个价格认证中心列入司法鉴定人名册(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价格认证中心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价格认证中心名单 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 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 庐阳区价格认证中心 瑶海区价格认证中心 蜀山区价格认证中心 长丰县价格认证中心 肥东县价格认证中心 肥西县价格认证中心 淮北市价格认证中心 濉溪县价格认证中心 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谯城区价格认证中心 涡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蒙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利辛县价格认证中心 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埇桥区价格认证中心 砀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萧县价格认证中心 灵璧县价格认证中心 泗县价格认证中心 蚌埠市价格认证中心 五河县价格认证中心 固镇县价格认证中心 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 阜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颍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颍东区价格认证中心 颍泉区价格认证中心 颍上县价格认证中心 界首市价格认证中心 临泉县价格认证中心 阜南县价格认证中心 太和县价格认证中心 淮南市价格认证中心 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 滁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滁州市物价局直属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天长市价格认证中心 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 全椒县价格认证中心 来安县价格认证中心 凤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定远县价格认证中心 六安市价格认证中心 金安区价格认证中心 裕安区价格认证中心 寿县价格认证中心 霍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霍邱县价格认证中心 金寨县价格认证中心 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 马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当涂县价格认证中心 巢湖市价格认证中心 居巢区价格认证中心 含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和县价格认证中心 无为县价格认证中心 庐江县价格认证中心 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 芜湖县价格认证中心 繁昌县价格认证中心 南陵县价格认证中心 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 宣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郎溪县价格认证中心 广德县价格认证中心 宁国市价格认证中心 泾县价格认证中心 绩溪县价格认证中心 旌德县价格认证中心 铜陵市价格认证中心 铜陵县价格认证中心 池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贵池区价格认证中心 青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石台县价格认证中心 东至县价格认证中心 安庆市价格认证中心 怀宁县价格认证中心 桐城市价格认证中心 枞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潜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太湖县价格认证中心 宿松县价格认证中心 望江县价格认证中心 岳西县价格认证中心 黄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屯溪区价格认证中心 徽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黄山区价格认证中心 歙县价格认证中心 休宁县价格认证中心 黟县价格认证中心 祁门县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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