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 (二)统筹兼顾 (三)适度超前 (四)便于操作 (五)分类管理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化体系 (二)加大邮政业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力度 (三)加快邮政业增值业务标准的研制 (四)加强邮政业服务贸易应对措施研究 (五)建设邮政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 (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七)推行邮政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 (二)加快分技术委员会建立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四)严把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关 (五)培养高素质的邮政业标准化人才 (六)调动消费者参与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六、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发展标准项目 (一)选取原则 (二)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制修订标准项目汇总(见附录1)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在维护国家通信安全、保障公民通信权利、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标准化是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挥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保障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增强邮政业国际竞争力,国家邮政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邮政业“十一五”规划》及《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特编制《邮政业标准化2008年-2010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的文件精神,按照“依靠法规和标准促进邮政行业发展”的方针,通过制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阶段制定出一批邮政业急需、社会适用的标准,努力加快基本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充分体现其“通民”特征,实现普惠公平;进一步 推进增值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充分体现“通商”特征,保障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使邮政业标准在提高邮政业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 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目前我国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现状,重点制定各类服务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标准;同时,为满足竞争性业务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制定增值业务相关标准。 (二)统筹兼顾 着重考虑基本业务与增值业务两大类业务间的均衡发展关系,并充分考虑邮政行业监管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采用标准来协调各方面的不同要求,以实现整体最优。 (三)适度超前 邮政业标准项目的提出要适度超前,遵循“早期介入、积极跟踪、适时出台”的方针,以确保标准及时指导实践。 (四)便于操作 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必须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做到易操作,易监管,确保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能够贯彻实施,尽可能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列出操作方法,具体实施要求,以及量化指标等。 (五)分类管理 为保障通信安全和人民群众的通信权利,对于邮政业通用的、与人民群众用邮直接相关的、各企业之间互连互通的、以及涉及邮政业通信安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归口进行管理,制定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企业内部生产作业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则主要由企业负责制定为企业标准。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邮政业标准的研制应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产品信息、产品安全、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标准。同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应积极吸纳消费者参与标准的制定,切实反映消费者的需求。 三、总体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适应邮政业的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本《规划》依据“邮政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提出未来三年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力争到2010 年底,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体系,形成邮政业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 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和完善邮政业标准体系,经过2-3 年努力,建立重点突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定位明确,标准之间相互协调,基础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 2.夯实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遍服务标准,提升基本业务标准总体水平; 3.加强快递服务等增值业务标准研制力度,提高增值业务服务水平,抢占竞争性业务领域的制高点; 4.逐步完善邮政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建设,初步建立由标准实施推广体系、标准适用性评价体系等组成的邮政业标准化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化体系 标准体系覆盖重点领域。按照100%覆盖邮政业重点领域的计划,按“填平补齐,急用先行”原则,制定邮政业标准优先发展目录; 初步建立邮政业标准化体系。在积极开展邮政业标准研制的基础上,建立邮政业标准适用性评价与实施推广体系,并加强邮政业标准的宣贯与评估力度,从而初步形成邮政业标准化体系。 (二)加大邮政业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力度 推出一批重要标准。加快制定发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邮政业术语、住宅区信报箱等标准,填补重点领域空白。 完成现有基本业务标准的修订工作。加大基本业务标准的制修订力度,提高标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解决部分标准标龄过长等问题,实现现有标准的升级改造。 完成基本业务标准的宣贯、示范工作。加强基本业务标准的实施推广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并借助网络等媒体普及相关知识,强化社会监督,使邮政从业企业更好地执行相关标准,提高普遍服务能力。 (三)加快邮政业增值业务标准的研制 加强快递服务相关标准研制力度。以《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快递封套、快递服务安全生产、快递服务质量评价等快递服务相关标准,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以及国际标准化发展的总趋势,将现有的快递服务等增值业务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在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国际标准,为实现邮政业“走出去”战略提供技术支撑。 完成快递服务等增值业务标准的宣贯、示范工作。充分总结《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宣贯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快递服务相关标准的宣贯、示范工作,调动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参与标准研制与实施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标准的作用。 (四)加强邮政业服务贸易应对措施研究 开展我国邮政业市场监管标准体系研究。积极应对扩大开放对邮政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密切跟踪国际国外与邮政业服务贸易相关的标准和国际规则,建立健全我国市场监管标准体系。 开展快递等竞争性领域应对贸易壁垒的措施研究。针对国际贸易壁垒,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和措施研究,为民族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快递业务、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技术保障。 (五)建设邮政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现有的国家邮政局网站,链接各种相关资源,整合网络要素,形成邮政业标准研制、宣贯的信息化综合平台,实时发布国内外邮政业标准化最新动态,并定期发布邮政业标准化发展报告,确保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能够了解最新的国内外邮政业标准化动态。 (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加强采标工作。坚持科学采标、主动采标、以企业为主体、国际国外并重的原则,深入开展国际、国外先进标准与我国标准的对比分析研究,加大采标力度,特别应加强基础、通用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采标工作。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组织。跟踪国际及各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成立情况,组建我国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确保国际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加强在快递等竞争性领域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力度,积极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提升国际竞争力。 (七)推行邮政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结合邮政业发展的特点,对于标准宣贯实施工作较好的地区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选取3-5个典型城市,5-10个典型企业,将经验进行推广,加强示范,以点带面,真正实现标准对邮政业的支撑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 各级邮政行业监管部门和邮政从业企业应设置专门标准化工作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或本企业业务范围内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邮政业标准化的各项工作。各级邮政行业监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人员组成应报国家邮政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培训、学习、宣贯等工作的开展,保证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效率。 (二)加快分技术委员会建立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加快建立邮政业基本业务等分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分技术委员会在邮政业标准化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扩大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成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增强企业参与邮政业标准化活动的动力。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设立专项资金,根据规划任务进行资金分配和管理,确保战略措施的顺利实施。制定项目任务经费支撑与管理办法,通过“阶段验收、滚动支持”的方式,抓好落实。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 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邮政业专家的作用,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理论研究、标准研制和系统应用研究的新机制,确保组织管理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支持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严把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关 对重要的标准化工作及重大标准的执行,要定出目标、时间进度、达到效果的要求。对标准的实施效果要进行考核。同时,邮政行业监管部门应从管理整个行业出发,引导所有邮政业服务提供者和享有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邮政通信秘密; 保障邮政业基本服务均等化,维护用户利益;确保机会公平,竞争可行。 (五)培养高素质的邮政业标准化人才 加强对邮政业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十一五”期间,定期举办邮政业标准化知识培训,从国内外邮政业标准化的现状和趋势、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从而培养出一批邮政业标准化实用型人才,锻炼出一支业务过硬、熟悉市场的邮政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六)调动消费者参与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邮政业标准的制定应反映客户的需求和期望,积极响应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ISO/COPOLCO)的倡导,组织和吸引消费者更多地参与邮政业标准化活动。“十一五”期间,根据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定期开展面向消费者的宣传活动。 六、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发展标准项目 (一)选取原则 1.优先发展基本业务中的服务标准项目; 2.优先发展增值业务中的快递服务相关标准项目; 3.优先发展与信息网络建设相关标准项目; 4.优先发展列入《全国服务标准2008-2010年发展规划》的标准项目。 (二)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制修订标准项目汇总(见附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