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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审判工作所依据的2006年几类参照指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7]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去年4月14日,我院以京高法发[2006]117号文件,对法院审理案件所依据的2005年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失业月救济金标准,年度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支出等11项指标进行了公布。为了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保证相关指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现将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6年度最新统计资料予以转发,以便全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附: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支等情况表 发布单位:市高级法院研究室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8526867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支等情况
┌────────────────────┬────────┬──────────┐ │       指  标         │  单位   │   数 值    │ ├────────────────────┼────────┼──────────┤ │1.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          │ │                    │  元     │  14825     │ ├────────────────────┼────────┼──────────┤ │2.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    │        │          │ │                    │  元     │  19978     │ ├────────────────────┼────────┼──────────┤ │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     │        │          │ │                    │  元     │  40117     │ ├────────────────────┼────────┼──────── ──┤ │4.退休人员人均月退休金        │        │          │ │                    │  元     │  1245      │ ├────────────────────┼────────┼──────────┤ │5.离休人员人均月离休金        │        │          │ │                    │  元     │  3014      │ ├────────────────────┼────────┼──────────┤ │6.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          │ │                    │  元     │  640      │ ├────────────────────┼────────┼──────────┤ │7.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  元/月   │  310      │ ├────────────────────┼────────┼──────────┤ │8.失业月救济金标准(失业保险金)    │  元     │          │ │                    │        │  392-501    │ ├────────────────────┼────────┼──────────┤ │9.年度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       │  元     │          │ │                    │        │  10115     │ ├────────────────────┼────────┼──────────┤ │10.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  元     │          │ │                    │        │  8620      │ ├────────────────────┼────────┼──────────┤ │11.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     │  元     │  6061      │ ├──────── ────────────┼────────┼──────────┤ │12.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      │公斤      │  429.9     │ ├────────────────────┼────────┼──────────┤ │13.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支出      │公斤      │  364.5     │ ├────────────────────┼────────┼──────────┤ │14.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消费量     │公斤      │  112.3     │ └────────────────────┴────────┴──────────┘ 注:1、第1、2两项指标取自城镇1000户抽样调查; 2、第4、5两项指标口径为参加养老统筹的全部人员(包括中央、地方); 3、第9至13项指标取自农调2710户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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