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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监察部/财政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审计署

【发文字号】 财库[2008]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08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中央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够规范、违规操作、恶意串通等违规违纪行为比较突出,甚至个别从业人员贪污受贿。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败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中央预算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部门单独设立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和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是指财政部授予甲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共同成立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和中央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国库司),负责整个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为确保检查工作的落实,中央还将成立检查小组,负责重点检查工作。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在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在此期间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4日-31日)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检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中央预算单位应当填写表1、表2和表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3、表4和表7;社会代理机构应当填写表5、表6和表7。 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将以光盘形式下发,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可在4月25日至30日,到财政部国库司或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领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所需光盘,并及时下发给所属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应于6月10日前报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选择20%的中央预算单位、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和所有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重点被查对象,由检查小组对其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应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整改。 整改提高工作结束后,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全国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验收总结工作。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专项检查,是2008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单位的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对专项检查和搞好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建立领导负责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通知的要求,提出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步骤和安排,以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布置,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项检查有关工作,建立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要认真组织好学习,掌握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规定,对照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央主管部门在做好机关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布置和统筹本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抓实抓细,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全面回顾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重点采购环节的检查,务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要认真做好以前年度政府采购资料的整理工作,深刻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要督促所属单位如实填报自查自纠表格,按时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对于不符合自查自纠要求的,不认真自查自纠甚至敷衍了事的,应当责令其重新进行自查自纠。 (四)积极配合,切实整改。重点检查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开展的重点检查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要明确专人协助检查小组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检查小组要求提供合同、账簿等有关文件资料和线索,不得消极敷衍,确保重点检查工作质量。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改进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五)检查与预防并重,务求实效。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要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 联 系 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 联系电话:010-68552272010-68552233 电子邮件:xialing@mof.gov.cn 或ligen@mof.gov.cn 电子化表格联系人: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B座2118房间) 联系电话:010-88357763010-88356251 010-68069627010-68063093

二○○八年四月七日
表1
基本情况表 (采购人填写)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单位级别 预算单位 代码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 团体组织□: 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 政府采购 职能机构 设置及人员配备 设立专职 政府采购 机构 专职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机构级别 人数 负 责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未成立专职 政府采购机构但有专职人员 兼职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负 责 人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业务是否每年接受审计 是□否□ 采购业务是否每年接受监察 是□否□ 2003年以来制定的内部 政府采购 管理制度 时间 序号 名称 文号 2003年以来 组织或参加的政府采购培训(不包括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 时间 培训班名称 人数 组织部门 填表说明: 1. 填报单位: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 单位名称:填列单位全称。一级预算单位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3. 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填列。 4. 单位级别:指行政级别,包括部级、副部级、司局级、副司局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其他。 5. 预算单位代码:即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单位编码。个别有财政拨款但无预算单位编码的填“其他”。 6. 单位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性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三种类型中选择填列。 7. 专职机构:指正式挂牌的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包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 8. 机构类型:是指采购机构隶属于机构的类型。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设备装备部门”和“其他”四种类型中选择填列。 9. 机构级别:指采购机构的行政级别,包括“司局级”、“副司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其他”。 表2
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表格 (采购人填写)
行 项目 2006年 2007年 合计 1 一、总体情况 2 (一)部门支出总额 3 其中:部门预算支出总额 4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 其中:1.年初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 2.年中补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 (三)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 (四)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总额 9 其中: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总额 10 (五)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 11 1.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总额 12 2.配套资金总额 13 (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总额 14 1.货物采购总额 15 2.工程采购总额 16 3.服务采购总额 17 (七)节约资金总额 18 节约率(%) 19 二、采购方式 20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1 (二)实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2 1.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总额 23 2.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总额 24 3.分散采购公开招标总额 25 (三)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总额 26 其中:经财政部门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7 其中:采购开始时间早于财政部门审批时间采购总额 28 (四)实际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9 1.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30 其中:(1)政府集中采购邀请招标总额 31 (2)部门集中采购邀请招标总额 32 (3)分散采购邀请招标总额 33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总额 34 其中:(1)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总额 35 (2)部门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总额 36 (3)分散采购竞争性谈判总额 37 3.询价方式采购总额 38 其中:(1)政府集中采购询价总额 39 (2)部门集中采购询价总额 40 (3)分散采购询价总额 41 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总额 42 其中:(1)政府集中采购单一来源总额 43 (2)部门集中采购单一来源总额 44 (3)分散采购单一来源总额 45 三、采购模式 46 (一)政府集中采购 47 1.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预算总额 48 实际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采购总额 49 其中:(1)协议供货总额 50 (2)定点采购总额 51 (3)非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总额 52 2.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总额 53 3.自行采购总额 54 4.经批准在集中采购之外采购总额 55 (二)部门集中采购总额 56 1.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总额 57 2.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总额 58 3.自行组织采购总额 59 (三)分散采购总额 60 1.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总额 61 2.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总额 62 3.自行组织采购总额 63 四、工程采购 64 (一)工程预算总额 65 1.财政部门预算总额 66 2.其他部门预(概)算(或计划)总额 67 其中:货物预算总额 68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工程总额 69 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工程总额 70 (三)工程实际支出总额 71 其中: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总额 72 五、使用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资金采购情况 73 (一)使用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资金总额 74 (二)应当实行政府采购总额 75 其中:实际实行政府采购总额 76 六、委托代理协议 77 (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项目数(个) 78 1.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协议项目数(个) 79 2.与社会代理机构签订协议项目数(个) 80 (二)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项目总额 81 1.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协议项目总额 82 2.与社会代理机构签订协议项目总额 83 七、政策功能 84 (一)节能产品采购总额 85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86 (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总额 87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88 (三)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数(个) 89 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总额 90 八、专家抽取、信息发布及合同签订情况 91 (一)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92 实际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93 (二)应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94 实际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95 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总人次 96 其中:在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抽取专家总人次 97 (三)按规定签订合同总额 98 合同标的与中标、成交标的不一致的合同个数 99 合同金额与中标、成交金额不一致的合同总额 100 (四)按规定验收的金额 101 九、质疑投诉 102 (一)被质疑、投诉项目数(个) 103 1.被质疑项目数(个) 104 其中:(1)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105 实际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106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107 2.被投诉项目数(个) 108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数(个) 109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110 (二)被质疑、投诉项目总额 111 1.被质疑项目总额 112 其中:(1)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总额 113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114 2.被投诉项目总额 115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总额 116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填表说明: 1. 填报单位: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 填报内容:2006年和2007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有关情况。 3. 本套表格中的所有采购项目执行数据均以当年签订合同的实际采购金额及有关数据为准。 4. 单位:金额均以“千元”为单位,项目数以“个”为单位,节约率、比重以“%”为单位。 5. 部门支出总额:指当年单位全部资金支出总额,包括预算支出和未纳入预算的支出总额。 6. 部门预算支出总额:指当年财政批准年初纳入部门预算的支出(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和年度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的支出的总额。 7.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是指采购人对当年预算中,属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总额,包括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 8. 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是指采购人对当年预算中,属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总额(不包括财政部门没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部分)。 9. 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总额,是指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而编制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总额。 10.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是指实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活动的所有采购数额之和。 11.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总额,是指当年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数额之和。 12.配套资金总额,是指单位使用自有资金采购或者与预算资金配套采购的数额之和。 13.节约资金总额,是指采购人当年实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活动的所有项目安排资金总额减去实际采购总额。 14.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是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总额。其中包括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 15.政府集中采购,反映采购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情况。其中,没有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由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也在第49、50行填列。 16.经批准在集中采购之外采购总额,是指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的采购总额。其中包括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内采购的总额。 17.工程预算总额,包括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工程,以及其他部门规定的工程预(概)算或计划总额。 18.其他部门预(概)算或计划总额,是指政府其他部门安排的预(概)算或计划资金总额。 19.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总额,是指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既实行了招标投标,又执行了政府采购其他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 20.使用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资金采购情况,是指采购人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和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和补助收入进行的采购活动。其中,属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应当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21.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项目数,是指在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类别的产品时,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活动数(包括协议供货)。 22.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是指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9号部长令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全面、完整、及时地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数。 23.应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实际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总人次和在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抽取专家总人次,均指采购人自行采购而抽取专家的项目和总人次。 24.专家总人次,是指每次使用(抽取)专家的人数相加。 25.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是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向采购人提出的质疑或者需要由采购人进行答复质疑的项目数。 26.被投诉项目数,是指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项目数,包括已处理、未处理和因当事人撤回投诉而终止处理的。 27.基本公式:4行=(5+6)行;10行=13行;13行=(14+15+16)行;21行=(22+23+24)行;25行=(20-21)行;28行=(29+33+37+41)行;29行=(30+31+32)行;33行=(34+35+36)行;37行=(38+39+40)行;41行=(42+43+44)行;48行=(49+50+51)行;55行=(56+57+58)行;59行=(60+61+62)行;64行=(65+66)行;77行=(78+79)行;80行=(81+82)行;102行=(103+107)行;110行=(111+114)行。 表3
基本情况表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机构性质 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机构级别 上级主管 部门 级别 机构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机构联系人 职务 电话 编制人数 实际从业 人数 实际从业 人员 正式在编 人员 中专以上 学历人数 占正式在编 人员比例 大专以上 学历人数 占正式在编 人员比例 中级职称 人数 占正式在编 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 人数 占正式在编 人员比例 借调或外聘人员 中专以上 学历人数 占借调或外聘人员比例 大专以上 学历人数 占借调或外聘人员比例 中级职称 人数 占借调或外聘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 人数 占借调或外聘人员比例 全年代理 采购业务 总额 2006年2007年 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业务总额 2006年2007年 采购业务是否 每年接受审计 是□否□ 采购业务是否 每年接受监察 是□ 否□ 建立供应商库:是□否□ 供应商入库收费 是□否□ 实行网上采购:是□否□ 网址 内部机构 设置情况 部门 职能 负责人 电话 业务操作 流程 一人到底□分段操作□ 其他□ 2003年以来制定的内部 管理制度 时间 序号 名称 文号 2003年以来 组织或参加的政府采购培训 (不包括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 时间 培训班名称 人数 组织部门 填表说明: 1. 填报单位: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2. 机构名称:填列机构全称。 3. 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填列。 4. 机构级别:指行政级别,包括部级、副部级、司局级、副司局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其他。 5. 借调或外聘人员,是指非本单位正式人员,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 6. 全年代理采购业务总额,是指代理所有采购业务的总合同金额。 表4
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表格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
行 项目 2006年 2007年 合计 1 一、总体情况 2 (一)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情况 3 1.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数(个) 4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数(个) 5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的项目数(个) 6 2.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预算总额 7 3.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际采购总额 8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总额 9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采购总额 10 (二)未接受采购人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个) 11 未接受采购人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总额 12 (三)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情况 13 1.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数(个) 14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数(个) 15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的项目数(个) 16 2.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预算总额 17 3.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实际采购总额 18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总额 19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采购总额 20 (四)节约资金总额 21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节约资金总额 22 节约率(%) 23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节约率(%) 24 二、组织方式情况 25 (一)协议供货总额 26 协议供货占政府集中采购的比重(%) 27 (二)定点采购总额 28 定点采购占政府集中采购的比重(%) 29 (三)非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总额 30 三、采购方式 31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2 其中:实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3 (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34 其中:实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35 实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占所有采购总额的比重(%) 36 (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7 其中:1.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8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9 3.询价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40 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41 (四)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42 其中:1.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43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总额 44 3.询价方式采购总额 45 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总额 46 (五)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项目数 47 其中:经财政部门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48 其中:采购开始时间早于财政部门审批时间采购项目数(个) 49 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总额 50 其中:经财政部门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51 其中:采购开始时间早于财政部门审批时间采购总额 52 (六)采购失败项目数(个) 53 其中:招标失败项目数(个) 54 采购失败项目总额 55 其中:招标失败项目总额 56 (七)采购失败原因 57 1.因采购人在商务和技术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58 2.因供应商报价超预算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59 3.因组织工作失误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60 4.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61 5.因专家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62 6.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63 7.因其他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64 四、政策功能 65 (一)节能产品采购总额 66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67 (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总额 68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69 (三)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数(个) 70 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总额 71 五、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 72 (一)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73 其中:1.应当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数(个) 74 2.应当发布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数(个) 75 3.应当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数(个) 76 4.应当发布成交结果项目数(个) 77 5.应当发布更正事项项目数(个) 78 实际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79 其中:1.实际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数(个) 80 2.实际发布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数(个) 81 3.实际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数(个) 82 4.实际发布成交结果项目数(个) 83 5.实际发布更正事项项目数(个) 84 (二)应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85 实际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86 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总人次 87 其中:在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抽取专家总人次 88 六、质疑投诉 89 (一)被质疑、投诉项目数(个) 90 1.被质疑项目数(个) 91 其中:(1)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92 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93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94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的项目数(个) 95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的项目数(个) 96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的项目数(个) 97 ④因专家原因的项目数(个) 98 ⑤因其他原因的项目数(个) 99 2.被投诉项目数(个) 100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数(个) 101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102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的项目数(个) 103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的项目数(个) 104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的项目数(个) 105 ④因专家原因的项目数(个) 106 ⑤因其他原因的项目数(个) 107 (二)被质疑、投诉项目总额 108 1.被质疑项目总额 109 其中:(1)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总额 110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111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改变的总额 112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改变的总额 113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改变的总额 114 ④因专家原因改变的总额 115 ⑤因其他原因改变的总额 116 2.被投诉项目总额 117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总额 118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119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改变的总额 120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改变的总额 121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改变的总额 122 ④因专家原因改变的总额 123 ⑤因其他原因改变的总额 124 七、财务收支情况 125 (一)收入 126 其中:1.财政拨款 127 2.收费 128 (1)采购代理费 129 (2)采购文件工本费 130 (3)其他 131 3.其他收入 132 (二)支出 133 其中:1.基本支出 134 (1)人员支出 135 (2)公用经费 136 (3)其他支出 137 2.项目支出 138 (1)专家费 139 (2)公告费 140 (3)场地租用费 141 (4)其他支出 142 八、相关资金管理情况 143 (一)投标保证金总额 144 按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45 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46 其中:1.因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47 2.集中采购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48 3.集中采购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费总额 149 违反投标保证金使用管理规定总额 150 (二)履约保证金总额 151 (三)质量保证金总额 填表说明: 1. 填报单位: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2. 填报内容:2006年和2007年受委托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3. 本套表格中的所有采购项目执行数据均以当年签订合同的实际采购金额及有关数据为准。 4. 单位:金额均以“千元”为单位,项目数以“个”为单位,节约率、比重以“%”为单位。 5. 受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数,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非公开招标方式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等方式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的所有项目数。 6. 本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数,是指采购全过程均由本单位独立承担完成的项目数。 7. 转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是指将采购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交由其他社会代理机构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情形。 8. 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是指将采购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执行的情形。也即,凡是项目的操作过程中,没有进行转委托但是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形。 9. 未接受采购人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是指以各种理由未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委托申请、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的采购方式或形式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的项目数。 10.未接受采购人委托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总额,是指项目的预算数额之和。 11.节约资金总额,是指当年实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活动的所有项目安排资金总额减去实际采购总额。 12.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是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数。其中包括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 13.采购项目失败数:项目整体失败的,按照项目统计,采购项目部分失败的按照包数统计。 14.因专家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抽不到满足评标需要的专家和专家评审期间出现过错造成采购失败的总额。 15.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项目数,是指在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类别时,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活动数(包括协议供货)。 16.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是指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9号部长令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全面、完整、及时地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数。 17.专家总人次,是指每次使用(抽取)专家的人数相加。 18.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是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的质疑或者需要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答复质疑的项目数。 19.被投诉项目数,是指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项目数,包括已处理、未处理和因当事人撤回投诉而终止处理的。 20.财政拨款,包括经费拨款(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预算内拨款、预算外专户安排的资金、政府性基金等。 21.基本公式:3行=(4+5)行;7行=(8+9)行;13行=(14+15)行;17行=(18+19)行;20行=(6+16)-(7+17)行;21行=(6-7)行;22行=20/(6+16)行;23行=21/6行;26行=25/7行;28行=27/7行;35行=34/(7+17)行;46行=(31-32)行;49行=(33-34)行;89行=(90+99)行;107行=(108+116)行;125行=(126+127+131)行;127行=(128+129+130)行;132行=(133+137)行;133行=(134+135+136)行;137行=(138+139+140+141)行。 表5
基本情况表 (社会代理机构填写)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代理资质 甲级政府采购资质□ 乙级政府采购资质□ 甲级政府采购确认资质□: 工程□国际招标□ 乙级政府采购确认资质□: 工程□国际招标□ 成立时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联 系 人 职务 电话 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税务登记 机关 采购业务是否每年接受审计 是□否□ 采购业务是否每年接受监察 是□否□ 是否依法 缴纳税收: 是□否□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是□否□ 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记录: 有□ 无□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资金 发证日期 年 月日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 (兼营) 实际从业 人员数 中专以上 学历人数 占实际从业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 人数 占实际从业人员比例 建立 供应商库: 是□否□ 供应商库 收费: 是□否□ 实行网上 采购: 是□否□ 代理机构 资质 资质名称 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是否年检 内设机构 情况 部门 职能 负责人 电话 业务操作 流程 一人到底□分段操作□ 其他□ 正式人员 名单 姓名 性别 职务 学历 职称 2003年以来制定的内部 管理制度 时间 名称 文号 2003年以来 组织或参加的政府采购培训(不包括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 时间 培训班名称 人数 组织部门 填表说明: 1.填报单位:财政部门认定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包括授予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确认资格的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机构名称:填列机构全称。 3.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填列。 4.营业范围主营和兼营情况以营业执照为准。 5.人员总数应为专职人员人数(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障基金人数为准) 。 表6
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表格 (社会代理机构填写)
行 项目 2006年 2007年 合计 1 一、总体情况 2 (一)全年业务总额 3 (二)政府采购业务情况 4 1.政府采购项目数 5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项目数 6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其他代理机构(或个人)采购项目数 7 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8 3.政府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总额 9 其中:(1)本机构组织采购项目总额 10 (2)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其他代理机构(或个人)采购项目总额 11 (三)节约资金总额 12 节约率(%) 13 二、采购方式 14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15 其中:实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16 (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17 其中:实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18 实际公开招标方式占所有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 19 (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20 其中:1.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21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22 3.询价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23 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24 (四)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5 其中:1.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26 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总额 27 3.询价方式采购总额 28 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总额 29 (五)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项目数 30 其中:经财政部门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个) 31 其中:采购开始时间早于财政部门审批时间采购项目数(个) 32 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总额 33 其中:经财政部门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 34 其中:采购开始时间早于财政部门审批时间采购总额 35 (六)采购失败项目数(个) 36 其中:招标失败项目数(个) 37 采购失败项目总额 38 其中:招标失败项目总额 39 (七)采购失败原因 40 1.因采购人在商务和技术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1 2.因供应商报价超预算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2 3.因组织工作失误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3 4.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4 5.因专家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5 6.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6 7.因其他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 47 三、政策功能 48 (一)节能产品采购总额 49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50 (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总额 51 采购同类产品的总额 52 (三)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数(个) 53 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项目总额 54 四、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 55 (一)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56 其中:1.应当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数(个) 57 2.应当发布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数(个) 58 3.应当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数(个) 59 4.应当发布成交结果项目数(个) 60 5.应当发布更正事项项目数(个) 61 实际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个) 62 其中:1.实际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数(个) 63 2.实际发布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数(个) 64 3.实际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数(个) 65 4.实际发布成交结果项目数(个) 66 5.实际发布更正事项项目数(个) 67 (二)应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68 实际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项目数(个) 69 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总人次 70 其中:在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抽取专家总人次 71 五、质疑投诉 72 (一)被质疑、投诉项目数(个) 73 1.被质疑项目数(个) 74 其中:(1)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75 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个) 76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77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的项目数(个) 78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的项目数(个) 79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的项目数(个) 80 ④因专家原因的项目数(个) 81 ⑤因其他原因的项目数(个) 82 2.被投诉项目数(个) 83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数(个) 84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数(个) 85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的项目数(个) 86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的项目数(个) 87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的项目数(个) 88 ④因专家原因的项目数(个) 89 ⑤因其他原因的项目数(个) 90 (二)被质疑、投诉项目总额 91 1.被质疑项目总额 92 其中:(1)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总额 93 (2)因质疑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94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改变的总额 95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改变的总额 96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改变的总额 97 ④因专家原因改变的总额 98 ⑤因其他原因改变的总额 99 2.被投诉项目总额 100 其中:(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项目总额 101 (2)因投诉而改变采购结果项目总额 102 其中:①因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存在排他性要求改变的总额 103 ②因组织工作失误改变的总额 104 ③因采购文件不明确、不规范、不具体等原因改变的总额 105 ④因专家原因改变的总额 106 ⑤因其他原因改变的总额 107 六、财务收支情况 108 (一)收入 109 其中:1.收费 110 (1)采购代理费 111 (2)采购文件工本费 112 (3)其他 113 2.其他收入 114 (二)支出 115 其中:1.基本支出 116 (1)人员支出 117 (2)公用经费 118 (3)其他支出 119 2.项目支出 120 (1)专家费 121 (2)公告费 122 (3)场地租用费 123 (4)其他支出 124 七、相关资金管理情况 125 (一)投标保证金总额 126 按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27 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28 其中:1.因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29 2.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总额 130 3.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费总额 131 违反投标保证金使用管理规定总额 132 (二)履约保证金总额 133 (三)质量保证金总额 填表说明: 1. 填报单位:财政部门认定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包括授予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确认资格的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 填报内容:2006年和2007年受委托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3. 本套表格中的所有采购项目执行数据均以当年签订合同的实际采购金额及有关数据为准。 4. 单位:金额均以“千元”为单位,项目数以“个”为单位,节约率、比重以“%”为单位。 5. 全年业务总额,是指代理所有采购业务的总合同金额。 6. 本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数,是指采购全过程均由本单位独立承担完成的项目数。 7. 转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是指将采购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交由其他社会代理机构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情形。 8. 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是指将采购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执行的情形。也即,凡是项目的操作过程中,没有进行转委托但是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形。 9. 节约资金总额,是指当年实际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活动的所有项目安排资金总额减去实际采购总额。 10.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数,是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数。其中包括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 11.采购项目失败数:项目整体失败的,按照项目统计,采购项目部分失败的按照包数统计。 12.因专家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总额,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抽不到满足评标需要的专家和专家评审期间出现过错造成采购失败总额。 13.未体现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项目数,是指在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类别时,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活动数。 14.应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数,是指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9号部长令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全面、完整、及时地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数。 15.专家总人次,是指每次使用(抽取)专家的人数相加。 16.应按规定答复质疑项目数,是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或者需要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质疑的项目数。 17.被投诉项目数,是指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项目数,包括已处理、未处理和因当事人撤回投诉而终止处理的。 18.基本公式:4行=5+6行;8行=(9+10)行;11行=(7-8)行;12行=11/7行;18行=(17/8)行;29行=(14-15)行;32行=(16-17)行;72行=(73+82)行;90行=(91+99)行;108行=(109+113)行;109行=(110+111+112)行;114行=(115+119)行;115行=(116+117+118)行;119行=(120+121+122+123)行。 表7:
总体测评表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填写) 填表单位: 负责人: 内 容 评价 一、采购人填写 (一)内部管理情况 1.本单位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2.本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好□ 较好□一般□较差□ 3.互相制约的内部操作流程建设 好□ 较好□一般□较差□ 4.廉政建设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5.验收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6.按规定或合同条款及时支付资金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7.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8.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公布采购信息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二)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评价 1.业务水平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服务态度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3.操作规范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4.采购质量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5.采购价格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6.采购效率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7.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8.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情况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9.廉洁自律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三)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评价 1.业务水平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服务态度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3.操作规范性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4.采购质量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5.采购价格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6.采购效率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7.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情况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8.廉洁自律 满意□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填写 (一)内部管理情况 1.本单位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2.本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好□ 较好□一般□较差□ 3.互相制约的内部操作流程建设 好□ 较好□一般□较差□ 4.廉政建设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5.验收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6.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7.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公布采购信息情况 好□ 较好□一般□较差□ (二)对采购人的评价 1.采购人是否及时、全面、准确提供采购需求 经常□有时□很少□从不□ 2.采购人是否要求或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产品的情况 经常□有时□很少□从不□ 3.采购人是否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经常□有时□很少□从不□ 4.参与评审活动人员是否遵守评审纪律,是否干扰评审专家工作的情况 经常□有时□很少□从不□ 5.采购人是否及时签订合同 经常□有时□很少□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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