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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发[200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旅游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加快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华侨饭店等4家单位“明星旅游饭店”称号;授予龙虎山康辉旅行社等10家单位“十佳旅行社”称号;授予胡彩云等10名导游“十佳导游员”称号;授予廖莉娜等10名服务员“十佳明星服务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旅游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旅游产业超常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二00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市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明星旅游饭店(4家) 华侨饭店、鹰潭宾馆、金地酒店、阳光假日酒店。 二、十佳旅行社(10家) 龙虎山康辉旅行社、龙虎山青年旅行社、龙虎山一帆旅行社、龙虎山泰康旅行社、龙虎山假日旅行社、龙虎山民族旅行社、华侨旅行社、青年旅行社、教育旅行社、春秋旅行社。 三、十佳导游员(10名) 王翀(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艾佩佩(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陆思雨(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胡彩云(导服中心)、兰建忠(导服中心)、彭丹(龙虎山康辉旅行社)、焦静(龙虎山青年旅行社)、罗菊香(一帆旅行社)、王赐红(龙虎山泰康旅行社)、黄云娜(龙虎山民族旅行社)。 四、十佳明星服务员(10名) 廖莉娜(华侨饭店)、桂丽琴(华侨饭店)、应龙保(鹰潭宾馆)、田小霞(鹰潭宾馆)、吴海荣(阳光假日酒店)、祝湘英(金地酒店)、齐扬珍(凤鸣园大酒店)、肖雪(皇冠国际大酒店)、徐巍(铜苑宾馆)、宋海英(太子龙大酒店)。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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