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08]1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陈国柱接替谢文龙担任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