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37件,涉及制定法律19部、修改法律20部,经研究后按议案内容合并为32个立法项目。
法律委员会根据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按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邀请部分领衔代表参加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部分领衔代表发函、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切实办好代表议案。
法律委员会于12月4日举行会议,对137件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6件议案涉及的3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1.关于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的议案2件。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已于2008年4月24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议案中提到的稳定和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再就业和养老保障、增加有关无障碍环境的规定等建议都有所规定。
2.关于制定循环经济法的议案1件。循环经济促进法已于2008年8月29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吸收了议案提出的增加“循环农业”的规定等建议。
3.关于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3件。企业国有资产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60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42件。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中采纳了部分代表议案中的意见,如关于增加绑架罪量刑档次的建议;关于增设非国家工作人员影响力交易受贿罪、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建议;关于打击证券市场“老鼠仓”行为的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二次审议稿,增加了完善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代表议案中提到的其他意见,如关于修改贪污罪、受贿罪数额标准等建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已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交换意见,将继续研究。
5.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议案6件。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抓紧修改工作,适时提请常委会进一步审议。
6.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4件、关于修改食品卫生法的议案1件。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五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二次审议和三次审议。草案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加强了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定。拟进一步研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内容,提出草案四次审议稿,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关于修改食品卫生法的议案,已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一并研究。
7.关于制定社会保险法的议案2件、关于制定社会保障法的议案1件。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地进行了调研,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本次常委会继续审议。关于制定社会保障法的议案,已在制定社会保险法时一并研究。
8.关于制定行政强制法的议案2件、关于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的议案1件。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和三十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和二次审议。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对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修改,适时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可以在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过程中统筹考虑。
9.关于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议案1件。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对侵权责任法有专编规定。按照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法律委员会经审议提出了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常委会六次会议继续审议。
三、44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在起草或者研究修改
10.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议案9件、关于制定选举法的议案1件、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的议案1件。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选举法修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抓紧提出修改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的议案,将在修改选举法时一并研究。
11.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案10件。法制工作委员会已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多次研究、交换意见,正在抓紧起草修改草案。
12.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6件、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1件。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修改民事诉讼法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抓紧提出修改草案。关于是否单独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问题,可以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一并研究。
13.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议案5件。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进行了相关调研工作,将进一步征求领衔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抓紧起草修改草案。
14.关于修改兵役法的议案3件、关于制定士兵法的议案1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形成了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议。关于制定士兵法的议案,可以在修改兵役法时一并研究。
15.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议案3件。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修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将适时提出修改草案。
16.关于制定行政事业收费法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行政征收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制定行政收费管理法的起草工作。关于制定行政征收法的议案,可以在制定行政收费管理法时一并研究。
17.关于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和起草工作。
18.关于制定劳动教养法的议案1件。按照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的要求,拟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已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交换意见,还在进一步研究。
四、27件议案涉及的14个立法项目未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进一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计划
19.关于修改婚姻法的议案5件。
20.关于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议案3件。
21.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议案3件。
22.关于修改立法法的议案2件、关于制定听证法的议案1件。
23.关于修改担保法的议案2件。
24.关于修改合同法的议案2件。
25.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议案2件。
26.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1件。
27.关于制定行政公开法的议案1件。
28.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议案1件。
29.关于制定国家补偿法的议案1件。
30.关于修改继承法的议案1件。
31.关于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议案1件。
32.关于修改物权法的议案1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