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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绥化、宁德、孝感、聊城、滨洲、荷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颁发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外企字[2002]第149、2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二00二年七月一日、十二月十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决定授予黑龙江省绥化市、福建省宁德市、湖北省孝感市、山东省聊城、滨州、荷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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