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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计划生育“幸福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幸福工程”,不断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计划生育“幸福工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周志平 市政府副市长、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副组长: 左梅香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第一副会长 黄省东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员: 高靖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耀平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宜春办事处副主任 袁剑文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彭泽荣 市审计局副局长 舒月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隆琪 市扶贫办副主任 曾媛 市妇联副主席 彭映梅 团市委副书记 宋桂荣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姚永龙 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宋桂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永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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