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义乌)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办公室: 2009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春节期间的假日旅游工作,全国假日办为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省的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春节假日旅游工作 今年春节,虽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旅游经济形势比较严峻,但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拉动和人民币升值的带动,春节期间国内探亲游、短途游和出境游将会稳中有升。因此,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今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新特点、新问题,早谋划、早启动,按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要求,树立信心、鼓足干劲,精心部署春节假日旅游期间的旅游安全、市场供给、质量监管、消费引导等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旅游消费、营造节日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团圆、安定、祥和的春节长假。 二、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好春节假日旅游的产品供给 据预测,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国内游将占据我省旅游的主导地位,乡村体验旅游、生态休闲旅游、都市购物旅游、自驾车结伴旅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将呈上升发展趋势。因此,各市(含义乌)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以丰富活跃春节假日旅游市场为重点,以拓展旅游活动空间为载体,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努力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以“民俗旅游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组织推出各类特色旅游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的市场供给,引导康体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的出游需求,倡导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生活。加强对农村春节传统文化活动的宣传引导,通过推出系列乡村旅游产品丰富农民的假日休闲生活,促进城乡互动的旅游休闲格局,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旅游节庆乐万家”等惠民服务,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消费者和群众,营造喜庆吉祥的假日旅游市场氛围。 三、把握重点,切实加强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今年春节黄金周,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准备,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是保障旅游交通安全。今年春节时间较早,我省探亲、旅游、民工返乡和学生放假人流量高度集中,加之天气原因,铁路、航空、公路等交通运输压力较大。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及早做好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加强运营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二)是保障各项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各地要围绕建设“平安浙江”要求,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增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落实安全责任制。要组织力量开展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景区、餐饮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类公共突发事件、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和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对旅游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和线路要立即整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予开放。要指导各类旅游场所按照接待容量,及时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三)是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旅游、公安、交通、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进一步加大对旅游项目组织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对自驾游、出境旅游、乡村旅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真正把旅游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四、规范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 春节前后,各级旅游假日协调机构要组织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强对出国(境)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滞留、偷渡等违法行为。组织旅游接待单位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活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96118”旅游投诉电话作用,认真抓好春节假日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工作,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安定有序,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 五、优质服务,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各市(含义乌)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要认真分析预测本地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趋势和特点,按照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旅游消费引导。 (一)是加强协作,完善服务。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部门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协作联动方式,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动态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要在总结以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旅游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工作部署中明确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健全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滚动信息,引导游客流向。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积极宣传各地的假日旅游活动信息,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平台,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市(含义乌)假日协调机构要强调值班制度和工作要求,做到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游投诉。春节假日期间,各地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各级假日办与成员单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春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六、尽早部署,及时启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含义乌)在2009年1月21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省旅游局将于节前组织力量对各地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三)各市(含义乌)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市(含义乌)假日办要将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省假日办。 (五)请将本地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于1月22日前报送省假日办。 (省假日办春节期间值班电话:0571-87054454;传真号码:0571-8515642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