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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资发评价[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中央企业: 从2008年开始,中央企业将全部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做好财务动态监测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准则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了企业财务快报,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为企业向国资委报送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统一报告格式,由主要指标表、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和月度财务分析报告组成。报送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企业编报;重要子企业不分级次报送分户数据。 二、企业财务快报是国资委了解掌握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切实加强对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完善财务快报工作体系,并通过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采集、汇总和传输效率,确保财务快报按时保质上报。 三、各中央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规定的口径填报财务快报,并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规范集团合并范围,原则上与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衔接一致,将所属境内外子企业、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尚未并账基建项目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并在认真做好企业内部交易与往来事项抵销工作的基础上,规范编制集团财务快报合并报表。 四、在编制财务快报过程中,企业应当加强分工协作,保证各项指标口径相互衔接,对于涉及的职工及薪酬、固定资产投资、产值产量等指标,财务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应当相互沟通、协调一致,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影响财务快报质量。 五、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应当进一步强化财务快报数据分析,认真撰写月度财务分析报告,随财务快报同时报送。月度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一是当月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其中对于年度或月度间指标的异常波动原因应当重点说明;二是财务预算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差异及原因;三是当月及累计重要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原因及金额;四是重大财务事项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五是面临的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情况。 六、各中央企业应通过财务快报的统计、汇总、分析,及时掌握所属子企业财务动态,为企业预算执行管理和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七、各中央企业应加大财务快报的审核工作力度,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一是督促并指导所属子企业做好财务快报的自审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快报管理中的问题。二是做好集团汇总数据与分户数据的规范性审核,各项指标应填报完整,审核无差错,树型结构正确、规范、清晰。三是关注月度、年度间异常波动指标,避免数据漏报、错报、指标数据不匹配等问题,确保财务快报数据准确、可靠。 八、各中央企业应于次月11日前按照统一规定的报送级次,将财务快报分户数据及财务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同时抄送相关监事会。 九、为更好地发挥财务快报的作用,我委将进一步加大财务快报的管理力度。一是完善企业财务快报信息反馈制度,以《企业财务动态》的形式按月通报和反馈企业财务信息;二是做好企业财务绩效和财务风险的重点监测工作,对于效益异常波动、成本费用过快增长、财务风险加大、财务预算执行差异过大等企业予以重点监控,并予以及时提示或预警;三是加强财务快报编报质量管理,对于差错过多、报送不及时、财务分析报告简单空泛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十、2008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有关软件参数已经修订,各企业可以通过国资委网站下载。为及时掌握重点行业运行情况,我们制定了部分行业应填报的实物量指标表,附挂在财务快报软件中,企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按月填列,随财务快报一并报送。 各中央企业在企业财务快报编制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联系。 附件:1.企业财务快报 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企业财务快报 (国资委统一格式)
主要指标表 编制单位(公章): 企快01表 本企业代码□□□□□□□□-□ 年月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上年同期│ ├─────────────────┼──┼──────┼──────┼──────┤ │1.营业收入│ 1││││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2││││ ├─────────────────┼──┼──────┼──────┼──────┤ │2.营业成本│ 3││││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4││││ ├─────────────────┼──┼──────┼──────┼──────┤ │3.营业税金及附加│ 5││││ ├─────────────────┼──┼──────┼──────┼──────┤ │4.销售费用│ 6││││ ├─────────────────┼──┼──────┼──────┼──────┤ │5.管理费用│ 7││││ ├─────────────────┼──┼──────┼──────┼──────┤ │6.财务费用│ 8││││ ├─────────────────┼──┼──────┼──────┼──────┤ │ 其中:利息支出净额 │ 9││││ ├─────────────────┼──┼──────┼──────┼──────┤ │7.资产减值损失│ 10 ││││ ├─────────────────┼──┼──────┼──────┼──────┤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 ││││ ├─────────────────┼──┼──────┼──────┼──────┤ │9.投资收益│ 12 ││││ ├─────────────────┼──┼──────┼──────┼──────┤ │10.营业利润 │ 13 ││││ ├─────────────────┼──┼──────┼──────┼──────┤ │11.营业外收入 │ 14 ││││ ├─────────────────┼──┼──────┼──────┼──────┤ │12.营业外支出 │ 15 ││││ ├─────────────────┼──┼──────┼──────┼──────┤ │13.利润总额 │ 16 ││││ ├─────────────────┼──┼──────┼──────┼──────┤ │14.净利润 │ 17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 ││││ ├─────────────────┼──┼──────┼──────┼──────┤ │15.职工薪酬 │ 19 ││││ ├─────────────────┼──┼──────┼──────┼──────┤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20 ││││ ├─────────────────┼──┼──────┼──────┼──────┤ │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21 ││││ ├─────────────────┼──┼──────┼──────┼──────┤ │16.在岗职工人数(人) │ 22 ││││ ├─────────────────┼──┼──────┼──────┼──────┤ │17.资产总额 │ 23 ││││ ├─────────────────┼──┼──────┼──────┼──────┤ │其中:流动资产│ 24 ││││ ├─────────────────┼──┼──────┼──────┼──────┤ │其中:货币资金│ 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 ││││ ├─────────────────┼──┼──────┼──────┼──────┤ │应收账款净额│ 27 ││││ ├─────────────────┼──┼──────┼──────┼──────┤ │存货│ 28 ││││ ├─────────────────┼──┼──────┼──────┼──────┤ │其中:产成品│ 29 ││││ ├─────────────────┼──┼──────┼──────┼──────┤ │18.负债总额 │ 30 ││││ ├─────────────────┼──┼──────┼──────┼──────┤ │其中:流动负债│ 31 ││││ ├─────────────────┼──┼──────┼──────┼──────┤ │银行借款│ 32 ││││ ├─────────────────┼──┼──────┼──────┼──────┤ │其中:短期借款│ 33 ││││ ├─────────────────┼──┼──────┼──────┼──────┤ │19.所有者权益总额 │ 34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 35 ││││ │额│││││ ├─────────────────┼──┼──────┼──────┼──────┤ │20.应交税费总额 │ 36 ││││ ├─────────────────┼──┼──────┼──────┼──────┤ │21.已交税费总额 │ 37 ││││ ├─────────────────┼──┼──────┼──────┼──────┤ │22.固定资产投资额 │ 38 ││││ ├─────────────────┼──┼──────┼──────┼──────┤ │23.增加值 │ 39 ││││ ├─────────────────┼──┼──────┼──────┼──────┤ │24.工业总产值 │ 40 ││││ ├─────────────────┼──┼──────┼──────┼──────┤ │25.工业销售产值 │ 41 ││││ ├─────────────────┼──┼──────┼──────┼──────┤ │26.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 42 ││││ ├─────────────────┼──┼──────┼──────┼──────┤ │27.新产品产值 │ 43 ││││ ├─────────────────┼──┼──────┼──────┼──────┤ │28.计提折旧额 │ 44 ││││ ├─────────────────┼──┼──────┼──────┼──────┤ │29.坏账准备 │ 45 ││││ ├─────────────────┼──┼──────┼──────┼──────┤ │30.利润总额预算数 │ 46 ││││ ├─────────────────┼──┼──────┼──────┼──────┤ │31.净利润预算数 │ 47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
企快02表
年月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 ├─────────────┼───┼───────┼───────┼────────┤ │一、实际完成投资额│1 ││││ ├─────────────┼───┼───────┼───────┼────────┤ │(一)按投资方向:│2 │ -- │ -- │-- │ ├─────────────┼───┼───────┼───────┼────────┤ │1.主业│3 ││││ ├─────────────┼───┼───────┼───────┼────────┤ │2.非主业│4 ││││ ├─────────────┼───┼───────┼───────┼────────┤ │(二)按项目阶段:│5 │ -- │ -- │--│ ├─────────────┼───┼───────┼───────┼────────┤ │1.新开工项目│6 │││--│ ├─────────────┼───┼───────┼───────┼────────┤ │其中:重点项目│7 │││--│ ├─────────────┼───┼───────┼───────┼────────┤ │2.续建项目│8 ││││ ├─────────────┼───┼───────┼───────┼────────┤ │其中:重点项目│9 ││││ ├─────────────┼───┼───────┼───────┼────────┤ │二、到位资金│10││││ ├─────────────┼───┼───────┼───────┼────────┤ │(一)自有资金│11││││ ├─────────────┼───┼───────┼───────┼────────┤ │(二)贷款│12││││ ├─────────────┼───┼───────┼───────┼────────┤ │(三)其他│13││││ ├─────┬───────┴───┴───────┴───────┴────────┤ │ 备注 ││ └─────┴────────────────────────────────────┘ 填表人:
附件2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石油石化企业的勘探费用也在此项目中反映。 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填列。 5.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6.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7.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9.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11.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需单独列示。 14.职工薪酬: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计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及向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提供的福利等,但不包含劳务外包费用。 1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负担的在岗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 16.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负担的从业人员取暖费、困难补助等福利和实际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17.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数。 18.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9.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0.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21.应收账款净额: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2.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3.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24.银行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其中:“短期借款”需单独列示。本项目本月数为当月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还款相抵后的净额,本年累计为账面余额。 25.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和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内容。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需单独列示。 26.应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7.已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8.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9.增加值: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年营业的利润加补贴。 企业填报本指标时应按上报统计局同口径数据以现行价格计算填列。 30.工业总产值:按报告期内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工业产品总量。仅由工业企业按现行价格计算填列。 31.工业销售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32.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直接向国外、境外出口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33.新产品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现行价值。 34.计提折旧额: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5.坏账准备:反映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不含转回(减少)金额;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6.利润总额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 37.净利润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税后净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税后净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 三、“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本表由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情况填报,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 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 2. 实际完成投资额:指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额。主业是指经国资委确认并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主业完成投资额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非主业完成投资额是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3. 新开工项目:指在本年度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购置的不需安装固定资产。 4. 续建项目:指以前年度开工建设、本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5. 重点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 6. 到位资金:指企业在当年筹集到位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类货币资金总额。其中:自有资金指企业资本和经营积累,包括捐赠、溢价及从股市募集的资金等;贷款指企业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其他指除自有资金和贷款以外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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