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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切实加强全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于2007年9月5日成立了南宁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根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组长: 黄方方 市长 副组长: 周家斌 副市长 成员: 卫自光 市政府秘书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郑进新 市编委办主任 刘雄 市发改委主任 蓝强 市物价局局长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高新 市建委主任 封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竑 市城管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杨国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良波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黄国健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兵 马山县县长 欧波 隆安县县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 青秀区区长 黄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边作新 西乡塘区副区长 李晓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斌 中国-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兼) 副主任: 汪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振林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仁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伟时 市国土局副局长 黄定坚 市建委副主任 莫桂清 市规划局副局长 江五一 市房产局副局长 张振宇 市房产局副局长 李文三 市统计局副局长 荣炳录 市房改办副主任 杨国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兼) 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成员从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房改办等单位抽调。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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