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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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