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方案
根据2008年12月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12月22日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依法处理涉及的违法占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依法处理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10宗已建有房屋的违法占地,其中西乡塘区6宗,江南区4宗(见附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处理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周家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
边作新 西乡塘区政府代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政府区长
封宁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陈竑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廖洪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阮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设在西乡塘区政府和江南区政府,分别由边作新、黄建宁任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城区内清理有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城区政府作为清理本城区内有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此项拆除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与相关城区对接,确保依法依规。
(三)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依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移交城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城区政府依据市规划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组织强制拆除时,由市规划管理局作为执法主体。
(四)市城市管理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政府林念修副主席在2008年12月22日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意见,第八次卫片执法工作务必限期整改到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2月25日前):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分工。
(二)调查认定阶段(2008年12月26日-2009年1月10日):
1.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作出处罚决定,并完成与城区政府对接。
2.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作出处罚决定,并依法移交相关城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2009年1月11日-2009年1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城区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城区、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抽调专门人员,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有关城区、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与相关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要依法予以坚决拆除,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督促相关城区政府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附件:已建有房屋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统计表
单位:亩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位置
用地单位(个人)
监测用地面积
总数
耕地
1
1
西乡塘区永宁村
南宁市鸿拓建工机械厂、宁桂车厢修理厂等36户
45.4
2
5
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西津村
广西南宁市九山红物流有限公司
62.7
46.0
3
8
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西津村
远星物流南宁分公司等5个单位
25.4
19.6
4
20
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苏卢村
广西福安家家具家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243.1
206.6
5
22-3
西乡塘区北湖街道办事处万秀村
北湖街道办事处万秀村三队
18.6
18.6
6
23-2
西乡塘区秀厢路南面
韦屯坚、陈国强
6.3
6.3
7
36
江南区江南堤路园南侧
沙井街道办事处仁义村七组
24.6
21.4
8
37
江南区沙井大道西侧
沙井街道办事处仁义村八组
32.4
20.8
9
38
江南区沙井大道西侧
沙井街道办事处仁义村九组
30.5
26.8
10
41-2
江南区沙井大道西侧
南宁共盟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97.0
88.4
合计10宗
586.0
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