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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撤销江苏京江重工有限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合批[2007]1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外经贸厅: 《关于申请撤销江苏京江重工有限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请示》(苏外经贸经〔2007〕1137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该公司自2006年底以来,一直受公司资金担保事件影响,目前处于全面停业状态,已无法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现该公司主动申请撤销其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根据我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意撤销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请你厅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收回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退还其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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