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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产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公司字[2007]1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方案,并核准你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68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交易报告书》进行,在相关资产过户到你公司后,办理本次发行新股的过户手续。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发行新股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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