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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京司函[2008]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兴区司法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志诚公证处迁址的请示》(京兴司文[2008]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将办公地场所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7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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