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克木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11号)精神,确保扶持克木人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扶持克木人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2008年至2010年西双版纳州扶持克木人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边疆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金、统一下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村推进、扶持到户;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植为重点,按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从2008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州19个克木人村寨的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好12项工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少数民族发展探索新的生产模式。
(二)主要目标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改善西双版纳州克木人村寨基础设施条件,使90%以上的农户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人人享有医疗卫生保健,使大多数克木人群众摆脱贫困,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即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安全人畜饮水设施、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农民人均有粮、人均纯收入和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扶贫开发纲要和“两基”攻坚计划的要求)的目标,使克木人总体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实施“十二项工程” 建设任务
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涉及安居工程、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通电工程、通达工程、教育工程、卫生工程、文化广电工程、科技产业扶贫工程、生态建设工程、整村推进工程、民生保障工程等12个方面。项目总投资8734.21万元,其中国家和省8691.21万元,自筹43万元。
(一)安居工程。就地改造安居户92户,户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每户建畜圈30平方米。计划安排874万元,其中国务院扶贫办安排731万元,省民政厅安排100万元,自筹43万元。
由州扶贫办牵头负责,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
(二)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3750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225万元。
由州发改委牵头负责,州水利局、州扶贫办等配合。
(三)水利工程。解决2635人饮水安全问题,修建拦河坝17座,修建水库2座,总库容82万立方米,沟渠33.58公里,灌溉农田面积5168亩。计划安排871.8万元,其中,国家水利部安排685万元,省水利厅安排186.8万元。
由州水利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卫生局等配合。
(四)通电工程。解决1个自然村的通电问题。架设勐满镇蚌索村10KV高压线路2公里,200V/400V线路3.7公里,安装分户表47户。计划安排35万元,南方电网公司负责安排实施。
(五)通达工程。建设19个克木人村寨的通村道路,总长84.6公里,桥梁为633米(8座)。计划安排3593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部补助2220万元,省交通厅安排1373万元。
由州交通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六)教育工程。改善克木人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校舍899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计划安排802.1万元,由省教育厅负责安排。
由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七)卫生工程。改扩建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3个村卫生室,为10个村卫生室培养20名乡村医生。计划安排62万元,其中卫生部安排20万元,省卫生厅安排42万元。
由州卫生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八)文化广电工程。新建村文化室19个,总面积1520平方米,包括配套设施,室外活动场地19块,公厕19个。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计划安排314.43万元,其中,文化部安排152万元,省文化厅安排76万元,省广电局安排86.43万元。
文化室建设等由州文体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由州广电局负责安排实施。
(九)科技产业扶贫。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支持克木人培植解决温饱、增加收入的种养业,重点发展粮食、茶叶、橡胶、科学养猪、石斛等产业。计划安排766万元,其中,国家林业局安排517万元,省林业厅安排129万元,省农业厅安排120万元。
橡胶及林下资源开发由州林业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培训及种养业由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生态建设工程。建沼气示范户300户,并实施一池“三改”。计划安排60万元,由省农业厅负责安排。
由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一)整村推进工程。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克木人19个村寨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安排822万元,其中,国务院扶贫办安排342万元,省政府扶贫办安排380万元,省民委安排100万元。
整村推进由州扶贫办牵头负责,州民宗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培训及种养业由州民宗局牵头负责,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
(十二)民生保障工程。将克木人贫困人口973人(其中景洪市61户292人,勐腊县173户681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补助480元;帮助参加新农合每人每年20元;实行大病医疗救助;按照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标准,给予484名克木人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350元/生·年,小学250元/生·年。计划安排203.88万元,其中,国家民政部安排78.96万元,省民政厅安排78.96万元,省教育厅安排39.66万元,自筹6.3万元。
低保等由州民政局牵头负责,州民宗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学生补助由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配合。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认识,增强做好扶持克木人发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扶持克木人发展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扶持克木人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切实加强克木人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分解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制,定期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上下沟通协调,做到职责明确,步调一致,齐抓共管。
(二)统筹规划,分步骤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村内治理与村外治理并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与产业开发并重”的要求,完善规划,精心搞好测设,统一制订年度实施方案,2008年投资3501.68万元,占总投资的40.1%;2009年投资3533.61万元,占总投资的40.46%;2010年投资1695.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43%。用2年的时间(2008~2009年),基本完成(80%以上)以改善克木人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的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以提高克木人综合素质为主的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以稳定解决克木人温饱和增加收入为主的产业建设;基本解决克木人的温饱问题。用1年的时间(2010年),全面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克木人温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可持续脱贫的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全面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全面稳定解决克木人的温饱。再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各类政策的统筹落实,全面实现扶持克木人发展的目标。
(三)整合资源,集中投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克木人,建立并落实定点挂钩扶贫制度。倡导主导式发展模式,要培养和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保证受扶群众对整个受扶情况和实施项目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要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和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按照行业建设标准和部门职能,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认真执行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加强物资采购、建设施工、项目竣工等各个环节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把项目验收关。要切实落实项目管理制度,把后续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确保建成项目能长期发挥效益。要切实落实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五)加强督查,加大宣传。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把克木人帮扶发展工作列为重要的督查事项,对州级部门的资金到位情况和州、县(市)级组织实施情况每年至少专项督查2次,确保把克木人帮扶工程建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在帮扶克木人发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