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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科联电信(澳门)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合批[2007]8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关于设立科联电信(澳门)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国电信〔2007〕7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科联电信(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独资设立“科联电信(澳门)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澳门元,所需资金境外自筹解决。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澳门地区的客户提供通信网络建设及维护服务、IT外包、语音增值服务等。 三、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经济部)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四、请督促境外企业将有关注册文件、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资料报我部和国务院港澳办备案。 五、根据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定在国内外办理委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按要求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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