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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布局规划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布局的规划意见》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玉林市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布局的规划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工作,并通过产业布局规划,指导和引导全市各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促进产业聚集,推动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布局提出如下规划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玉林市10大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 为便于园区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和园区产业集聚壮大,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联动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7号)、《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与城区(市直园区)权责关系的意见》(玉发〔2008〕25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1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将全市原有的28个工业园区(集中区)整合为各具特色鲜明的10大产业园区,即:除市直4个园区外,玉州区不再单独设工业集中区,其他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设1个园区,原有其他工业区可作为本县(市、区)园区下辖的工业小区来统一管理。整合后的10大园区的产业定位如下: 玉林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957公顷(14355亩),主要规划布局以医药、食品等产业为主体的健康产业园,辅以发展高科技的电子信息产业。原玉州区岭塘工业集中区纳入玉林经济开发区统一管理,名称改为玉林经济开发区玉州岭塘工业小区。 玉柴工业园:总规划面积2283公顷(34245亩),主要围绕玉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等产业为主体的动力机械产业园。原玉州区坡塘、城西、仁厚工业区纳入玉柴工业园统一管理,其名称分别改为玉柴工业园玉州坡塘工业小区、玉柴工业园玉州城西工业小区、玉柴工业园玉州仁厚工业小区。 龙潭产业园:总规划面积5000公顷(75000亩),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重化工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 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科技产业园:总规划面积400公顷(6000亩),主要规划布局以农产品加工、农业科研等产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产业园。 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2578公顷(38670亩),下辖陶瓷、鑫山、田心、南部4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以日用陶瓷产业为主体的陶瓷产业园,辅以发展电子、彩印包装、食品、皮革加工等产业。 容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000公顷(15000亩),下辖电子产业园、食品产业园、机械制造产业园、林化产业园、华侨科技产业园5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以电子产业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园,辅以发展机械、食品、制药、林化等产业。 陆川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2378公顷(35670亩),下辖北部、米场、大塘坡、龙豪、南部5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化工、机械、纺织、冶金、林板等产业。其中,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主要围绕玉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工程机械产业为主体的工程机械产业园。 博白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1999公顷(29985亩),下辖文地、旺茂、城东、亚山4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有色金属、造纸、芒竹编、林板化工等产业。其中,博白县城东工业集中区主要规划布局以编织工艺品产业为主体的编织产业园。 兴业县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710公顷(10650亩),下辖石大、六联、山心、大平山4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建材、食品产业为主体,辅以发展农用机械产业。 福绵服装工业区:总规划面积440公顷(6600亩),下辖服装、汽车2个工业小区,主要规划布局休闲系列服装产业为主体的服装产业园,辅以发展汽车制造业。 二、承接广东有关产业目录 主要有电子印刷电路板、灯饰(五金电镀)、服装(水洗)、制鞋、手袋加工、家具、不锈钢、汽配和机械、陶瓷等产业。 三、产业规划布局意见 从上述可承接的产业看,印刷电路板和灯饰五金电镀产业有较大的污染,需集中安排,集中治污,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其他几个产业虽然污染不大,但也需集中布局,以利于集聚发展,形成规模经济。因此,对上述产业引进的规划布局作如下安排: (一)产业布局原则。 1.环保整治原则。根据我市现有园区功能定位,对引进项目入园落户进行合理的集中布局,并根据产业特点,采取企业治污和集中治污相结合办法,进行治理污染问题,确保相关产业企业“三废”达标排放。今后凡是转移入本市境内的建设项目均需要执行环保审批手续,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 2.土地规划原则。项目用地布局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引进项目向园区聚集,采取连片集中开发,集中供地的办法安排项目落户,以达到同类产业企业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发展的目的。 3.集中布局原则。凡新引进发展的项目,要统一按照各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的要求,坚持实行“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对关联度大的产业进行集中布局,以有利于形成和壮大产业集群规模。 (二)产业布局安排。 根据我市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规划和现有相关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集中治污的角度考虑,对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布局作如下安排。 1.汽车配件和机械配件产业。布局在玉柴工业园、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等5平方公里。 2.陶瓷产业。布局在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的陶瓷工业小区3平方公里。 3.食品加工产业。布局在玉林经济开发区5平方公里,兴业县工业集中区1平方公里(有高浓度水污染物排放的食品加工企业不能引入)、博白县城东工业集中区北区1平方公里。 4.服装(水洗)产业。布局在福绵服装工业区8平方公里,水洗部分布局新桥镇、石和镇0.5平方公里。 5.制鞋、手袋加工产业。布局在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田心小区3平方公里,福绵服装工业区8平方公里。 6.电子、玩具、塑胶等产业。布局在容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1平方公里,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鑫山小区3平方公里。 7.印刷电路板产业和灯饰(五金电镀)产业。布局在容县经济开发区华侨科技产业园1.5 平方公里,,或博白县旺茂镇旺茂农场2 平方公里。 8.家具产业。布局在博白县城东工业集中区东区1平方公里,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田心小区1平方公里、容县经济开发区1平方公里。 9.不锈钢制品产业。布局在玉林龙潭产业园1平方公里。 10.印刷产业。布局在玉柴工业园玉州城西小区1平方公里。 11.饲料产业。布局在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的中区1平方公里。 12.化肥产业。布局在陆川县南部工业小区。 四、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指导协调。市政府成立承接广东有关产业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工业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委、发改委、招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好承接广东有关产业到玉林落户的相关工作,确保组织实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经委、发改委、招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抽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824150。 (二)明确实施责任。 1. 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服务工作,由市经委组织实施。 2. 引进广东有关产业项目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经委配合。根据上述规划布局方案,由市招商局和相关县(市、区)、相关园区组成若干个招商小分队,于近期分头到广东实地考察、洽谈、招商,争取将广东有关产业尽快成群招引到玉林落户发展。 3. 产业项目用地安排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4. 产业集中治污、达标排放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创新合作建设管理模式。 为避免出现市内的无序竞争,利于产业集中布局,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借鉴“工业飞地”的发展模式,实行引进方与落户方利益共享原则。该模式是指由一级政府引进资金、项目,在本区域领地以外的地方通过招商引资兴办工业企业的做法。该工业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政府依法管理和服务,其产值等各项经济指标按一定的比例由项目引进方和项目落户所在地统计,其所产生的税收由项目落户方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项目引进方。具体办法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与县(市、区)有关工商业户税费划分及市本级契税征管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07〕17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税收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政发〔2008〕22号)、《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与城区(市直园区)权责关系的意见》(玉发〔2008〕2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为及时承接好广东有关产业到玉林落户,促进我市相关产业的配套发展壮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广东有关产业转移到玉林落户快、发展好、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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