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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5号--对申报进口的无缝管产品加征特别关税[失效]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发布日期:2004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04年8月25日)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11月8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无缝管(税号:73041000、73042100、730429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11月9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8%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二年十一月八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征求意见表
┌─────────────────────────────────────────┐ │ 征订单位:│ ├─────────────────────────────────────────┤ │ 单位性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其它│ ├─────────────────────────────────────────┤ │ 所在地区:省市│ ├─────────────────────────────────────────┤ │ 填表人:职务:电子信箱:│ ├─────────────────────────────────────────┤ │ 电话: 传真:│ ├─────────────────────────────────────────┤ │ 通讯地址: 邮编:│ ├─────────────────────────────────────────┤ │ 您是否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相关隶属或业务单位:□是□否│ ├─────────────────────────────────────────┤ │ 您是否是改版前文告的征订或赠阅单位:□是□否征订或赠阅时间从年开始│ ├─────────────────────────────────────────┤ │ 您是否获悉文告改版并更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是□否│ ├─────────────────────────────────────────┤ │ 您通过何种媒介获悉此消息:报纸(□人民日报□国际商报□北京青年报)│ ├─────────────────────────────────────────┤ │ □杂志 □文告□我部政府网站 □新闻发布会 │ ├─────────────────────────────────────────┤ │ 您是否关注过改版后的文告与以前文告的区别:□是□否│ ├─────────────────────────────────────────┤ │ 您是否满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的封面设计:□是□否│ ├─────────────────────────────────────────┤ │ 如不满意,原因是:│ ├─────────────────────────────────────────┤ │ 您的宝贵建议是:│ ├─────────────────────────────────────────┤ │ 您是否认为应该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中增加企业信息或相关业务广告:│ ├─────────────────────────────────────────┤ │□是□否│ ├─────────────────────────────────────────┤ │ 如认为不应该,原因是:│ ││ ││ ││ ├─────────────────────────────────────────┤ │ 您的宝贵建议是:│ ││ ││ ││ ││ ├─────────────────────────────────────────┤ │ 您是否认为应该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中增加有关外经贸业务的统计数据:│ ├─────────────────────────────────────────┤ │ □是□否 │ ├─────────────────────────────────────────┤ │ 如认为不应该,原因是:│ ││ ││ ││ ├─────────────────────────────────────────┤ │ 您的宝贵建议是:│ ││ ││ ││ ││ ├─────────────────────────────────────────┤ │ 您是否认为《文告》中应增设“行业自律方面的准则”栏目:□是□否│ │ 如认为不应该,主要原因是什么?│ ││ ││ ││ │ 您的宝贵意见是:│ ││ ││ ├─────────────────────────────────────────┤ │ 您认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的编辑发行工作在哪些方面还应进行改进?│ ││ ││ ││ ││ ││ ││ ││ ├─────────────────────────────────────────┤ │ 您认为最方便的联系方式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其它│ ├─────────────────────────────────────────┤ │ 您还有哪些其它意见和建议?│ ││ ││ ││ ││ ││ └─────────────────────────────────────────┘ 注:1、联系方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办公室,电话:010-65198095/6 传真:010-65198094 E-Mail:gazette@moftec.gov.cn 2、上述调查表同时刊登在我部政府网站,可下载。 3、如回复内容较多,可将意见另行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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