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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对外收费主体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工[2008]3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对外收费主体变更的请示》(宁苏逸[2008]41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与南京远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内部经营合并,改以南京远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外经营,经研究,同意将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对外收费主体变更为南京远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体收费政策不变。 此复。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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