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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兆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07]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兆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其名称为“台湾兆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Chung Kuo Insurance Company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批准蔡志伦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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