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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整合资金、资源和资产,提高投融资工作的统筹性和协调性,按照市委加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保障协调会议的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 李文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廖晓珊(副市长) 王道兴(副市长) 赵德光(副市长) 陈勇(副市长) 李喜(副市长) 何波(副市长) 成员: 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云周(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峰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志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寿华(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委员)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胡炜彤(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周兴舜(市国土局局长) 刘毓新(市建设局局长) 马凤伦(市国资委主任) 李冰晶(市审计局局长) 刘永福(市交通局局长) 徐柏权(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瞿勇(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越昆(市土投公司总经理) 李斌(市滇投公司副总经理) 金炜(市交投公司副总经理) 王汉(新都公司总经理) 谭志平(市国资公司总经理) 雷升逵(市产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投融资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审批全市投融资管理工作的制度、流程和职责分工;负责对各投融资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管,研究制定加强及支持投融资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负责审定政府投融资计划,包括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额度、年度偿债方案、融资资源配给及变现方案等;平衡年度和季度建设资金,指导和督促公司加强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投融资运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沟通各金融机构、相关部门和各类指挥部,解决投融资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投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为领导小组研究和拟定投融资管理工作的制度、流程和职责分工;拟定与政府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相配比的年度项目融资计划;研究制定投融资的扶持政策和制度;及时研究提出做强做大投融资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部门、投融资公司以及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分解落实各自的投融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各投融资主体投融资工作实施日常监管和对投融资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意见;落实督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交办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余汝兴同志任主任,胡炜彤同志、马凤伦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及投融资公司等相关单位明确专人参加。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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