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长春行动计划》,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为主题,以“三边”工作为重点(建好群众身边的场地、抓好群众身边的组织、搞好群众身边的活动),构建面向大众、“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市民主动健身意识,提高城市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各级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健全,运转高效。
(三)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多样,覆盖面大,参与面广,社会化程度高。
(四)市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意识明显增强。
(五)亚健康人数降低,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繁荣、和谐、开放、美丽长春做出贡献。
三、具体目标
到2012年,我市体育人口、体育用地、健身场所、健身组织等要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一)体育人口:从48%增至50%以上。
(二)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从2.03平方米增至2.7平方米。
(三)健身场所:从市民出行8-10分钟有一处健身场所增至出行8分钟有一处健身场所。
(四)体育场地、设施:
1.健身路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
2.农村健身器材:50%以上的行政村配有体育健身器材。
3.各县(市)建有能容纳2000人以上的综合性体育馆、万米体育健身园(或广场)、400米标准田径场。
(五)全市所有公园都建有体育健身园。
(六)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逐步向社会开放。
(七)在全市所有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立96个国民体质监测点和60个国民体质监测室。
(八)体育社团组织:100%的社区居委会、60%的行政村成立体育健身俱乐部或体育活动兴趣小组。
(九)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城市社区配备1名社区体育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农村行政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目前的3000人发展到8000人。
(十)健身活动:市、县(市)区开展活动年均达到300余项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年均达到1000余项次。形成年年有大赛、月月有比赛、周周有活动、天天都健身的局面。
四、实施内容
以“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为主题,倡导全体市民积极成为体育人口(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且达到中等负荷强度),结合节假日、纪念日和不同季节,广泛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不同年龄、不同人群的健身活动,形成市民踊跃参与健身活动的社会氛围。
(一)每年举办具有长春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1.冬泳健身表演大会(1月1日)。
2.迎新春桥牌联谊赛(正月初三)。
3.迎新春羽毛球联谊赛(正月初四)。
4.迎新春围棋联谊赛(正月初四)。
5.迎新春台球联谊赛(正月初五)。
6.迎“三·八”巾帼风采系列健身展示活动(3月)。
7.庆“五·一”全市职工环净月潭越野接力赛(5月)。
8.长春市各界青年“五·四”红旗接力赛(5月)。
9.长春市全民健身启动仪式暨安利纽崔莱万人长跑(5月)。
10.长春市社区老人健步行(6月)。
1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社区欢乐行活动(6月)。
12.国际奥林匹克日全民健身展示大会(6月23日)。
13.“同在阳光下”残疾人健身体验活动(7月)。
14.“百事可乐”杯社区体育健身系列活动(7月)。
15.长春市“农家乐”农村健身大擂台趣味体育健身系列活动(7月)。
16.长春市万人公路越野赛(8月)。
17.长春市“九九重阳”市民登高大赛(9月)。
18.长春市老年人室内趣味运动会(9月)。
19.长春市市直机关干部广播体操大赛(9月)。
20.世界步行日长春市民健步行(9月)。
21.伊通河冰上趣味运动会系列活动(11月)。
22.长春瓦萨滑雪节越野滑雪赛(12月)。
(二)开展不同人群、各具特色的主题健身活动。
1.“阳光体育进校园”青少年健身行动
以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进校园为主题,开展学生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提高学生整体健康素质。
(1)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教学规定,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2)通过体育教学引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增强学生健身意识,培养学生终身锻炼观。
(3)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项目传统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吸引学生参加自己感兴趣的一项体育运动。
(4)每年10月到次年4月举行学生冬季长跑活动。
(5)每年冬季开展具有北方特色的学生跳绳、踢毽子、滑冰、滑雪活动。
(6)每学年举行1次校运动会,1次县(市)、区中小学生运动会,1次市中学生运动会(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两年举办1次大学生运动会(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对学生进行1次体质检测,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高校工委、市体育局
2.“增健康,促发展”职工体育健身行动
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开展适合职工特点、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1)倡导全市职工每周至少进行1次“徒步走、登楼梯、骑单车”健身活动。
(2)号召全市各单位推广第八套广播体操,组织职工每天工间操或工前操,确保职工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健身活动时间。
(3)各行业、系统结合自身特点,每年要举行1次大型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体育局
3.“体育进农家,快乐奔小康”农民体育健身行动
(1)继续推进“百镇千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按20%、10%的比例每年分别在13个乡镇、164个行政村安装体育健身器材。
(2)每年举办体育三下乡活动,发放《农民健身指导手册》,指导农民科学健身。
(3)举办“农家乐”农村健身大擂台趣味体育系列活动。
(4)每个乡镇、行政村都有篮球、乒乓球等代表队,利用农闲时间,组织乡镇、村(屯)篮球、乒乓球赛。
责任部门:市农委、市体育局
4.“巾帼健身风采展示”妇女儿童体育健身行动
引导全市妇女儿童树立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生活理念,开展适合妇女儿童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1)开展健康家庭趣味体育健身活动。
(2)举办全市妇女健身、健美展示大赛。
(3)举办迎“三·八”妇女门球大赛、冬泳表演活动。
(4)7月份举行儿童趣味运动会。
(5)8月份举行幼儿园健身操大赛。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体育局
5.“民族传统体育之花”少数民族体育健身行动
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促进我市各民族团结、和谐。
(1)结合少数民族节日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
(2)各县(市)、区每年举办1次少数民族秋千、摔跤、马术、武术、珍珠球等比赛活动。
(3)每两年举办1次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运动会。
(4)每四年组队参加1次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部门:市民委、市体育局
6.“同在蓝天下,共享人间情”残疾人体育健身行动
(1)以“助残日”为核心,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五月),举办市残疾人运动会。
(2)以“中国特奥活动日”为标志时间,举办大型残疾人健身体验活动(7月20日)。
(3)组织残疾人乒乓球比赛。
责任部门:市残联、市体育局
7.“夕阳红”春城老年人体育健身行动
为不同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体育活动指导,使我市80%以上的老年人成为体育锻炼人口。
(1)每年二月初二举办风筝比赛。
(2)每年举办庆“五·一”健身秧歌大赛。
(3)5月中旬举办中老年人篮球大赛。
(4)8月份举行老年人趣味运动会。
(5)每年重阳节举办健康老年节活动。
(6)在各县(市)、区举行老年人健美操、太极扇、体育舞蹈等健身大赛。
责任部门:市体育总会、市老年体协
8.开展市民体质监测,建立市民体质数据库。
根据我市市民性别、职业、年龄,按照1‰-5‰比例,对市民进行体质抽样监测。
购置国民体质监测车并配备检测器材,每年定期在60个固定的国民体质监测点、96个流动监测点对市民进行体质监测工作,并建立市民健康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健身对策,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卫生局
9.建立长春市全民健身服务网站。设置健身场馆查询、健身活动开展、运动康复、运动营养、专家咨询、健身论坛、健康数据库等相关版块,扩大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我市健身场地、健身组织和健身活动的领导。
2. 工会、妇联、教育、民委、农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以及各行业系统,抓好体育组织机构建设,开展各自领域的体育健身活动。
3.建立健全市和各县(市)区体育总会,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法律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农村体育暂行规定》,以宣传新颁布实施的《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保证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实施。
(三)宣传保障
1.以长春市全民健身服务网站为主阵地。
2.组织体育健身专家定期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有针对性地进行健身知识辅导讲座。
3.在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编辑出版科学健身指导手册。
4.发布全民健身行动口号
(1)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3)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
(4)增强市民体质,共建和谐长春
(5)每天健身1小时,健康工作50年,快乐生活一辈子
(6)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
(7)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8)人人参与健身,人人享受健康
(9)运动,为生命增添活力;健康,让生命充满阳光
(10)请朋友吃饭,不如请朋友锻炼
(四)经费保障
2009-2012年,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共需资金近6000万元,采取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为主渠道,以社会各界支持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渠道解决。
附件: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崔杰市长
郑文芝副市长
副组长:
卢福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忠君市体育局局长
委员:
于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校工委副书记
尹维萍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政明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晓路市体育局副局长
付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朱彤顺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长平市科技局副局长
咸荣日市民委副主任
郑伟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荔哥市民政局副局长
于落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瑛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毕忠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延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天府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晓晶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史长友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于伟民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清秀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韩志斌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铁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郑铁成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王涛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大雷团市委副局级巡视员
刘丽华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王碧野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陈德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雅轩汽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凤义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局长
葛丽萍朝阳区副区长
姜显续南关区副区长
田武宽城区副区长
鲁月二道区副区长
王桂波绿园区副区长
张立新双阳区副区长
孙忠兴榆树市副市长
南振波德惠市副市长
安秀芝九台市副市长
钟云琴农安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尹维萍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