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08〉64)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雄副主席10月29日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农村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现场会上提出的“八个所有”工作要求,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确保百日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比上年同期减少,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实现我市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全面下降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杨和荣 市长
副组长:
李新元 副市长
江振文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煤监局局长
成员:
王全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首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陆家培 市农机局副局长
谭明好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建阳 桂中公路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的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和规定隐患整改完成的时间、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明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规范要求收集、汇总并填写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报市人民政府和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点、段的情况,逐一登记备案,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部门,限期实施整改。
三、排查时间和方法
(一)排查时间: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二)排查方法:以县(市、区)政府名义组织交通、公路、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
(二)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各县(市、区)要有整改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三)各县(市、区)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注意检查年初列入政府督办整治的道路交通隐患的治理完成情况,确保年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各县(市、区)要将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情况、年初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督办道路交通隐患的整治完成情况,于12月13日前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电话:4236653),同时抄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县(市、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实施;要严格责任问责制,没有按期完成隐患整改计划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交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如果因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造成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列入今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专门列一小项进行评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