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硒砂瓜引黄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中卫市硒砂瓜引黄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设市以来,两县一区紧紧围绕市委、政府把种植硒砂瓜产业确立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支柱产业来抓的战略部署,发扬 “三苦”精神,全力推进硒砂瓜产业发展,顺利实现了发展100万亩硒砂瓜基地的奋斗目标。特别是为解决好硒砂瓜补水抗旱问题,按照硒砂瓜产业发展规划及硒砂瓜产业“水跟砂走、砂跟水走”的发展思路,千方百计寻找水源,建设补灌工程,提高硒砂瓜抗旱能力。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先后建成补灌工程13处,控制补灌面积41万亩。为建立硒砂瓜引黄补灌工程运行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引黄补灌工程在硒砂瓜抗旱补灌中的作用,确保硒砂瓜产业提质增效,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发展硒砂瓜产业之初,为了调动中部干旱带群众压砂的积极性,让群众尽快从压砂地中获得收益,实现100万亩压砂目标, 2005--2008年全市补灌工程均向群众免费供水,没有收取水费。补灌工程水源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水务部门承担,工程提水电费、水利设施维护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等均由工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承担,由于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损毁的设施、渠道无法维修,工程效益不能有效发挥。如沙坡头区香山乡,有四处补灌工程,除向甘肃兴电管理局下属水管所支付水费外,乡政府每年还要承担工程提水电费8万元,水利设备、蓄水池、输水渠道维修费用7万元,泵房管理和巡渠人员工资10万元,每年共计需投入管理、维修和电费近25万元,乡政府不堪重负。从长远发展来看,乡政府无力承担这些费用,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将影响到引黄补灌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发挥。为此,对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非常必要。
(二)可行性
1、引黄补灌工程在硒砂瓜种植和抗旱中所起到的保障作用已得到群众公认。近年来,我市压砂地规模快速扩张,由设市前的不到10万亩发展到现在的100万亩。2005年,在气候干旱的情况下,29.5万亩压砂硒砂瓜总产量达到21万吨,实现收入1.2亿元,瓜农人均收入达到2500元;2006 年在夏粮几乎绝产的特大干旱情况下,种植的50万亩硒砂瓜喜获丰收,产量达到50万吨,实现收入2.5亿元,亩产达到1000公斤,瓜农人均收入3285元;2007年种植的72.8万亩硒砂瓜,产量达到了78.6万吨,实现收入4.05亿元,瓜农人均收入达到2682元;2008年种植的100万亩硒砂瓜,产量达到120万吨,实现收入7.2亿元,瓜农人均收入达到4800元。硒砂瓜之所以能连年丰收,补灌工程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硒砂瓜补灌区镇(乡)政府和群众迫切希望补灌工程能够良性持续运行。
2、群众能负担得起补灌工程收取的水费。实施补灌之后,硒砂瓜亩均收入应在1000元以上,比其他不补灌的地每亩多收入300元以上。如沙坡头区香山补灌区经测算,每方水的单价为1.0元,每亩水费为10元左右,相当于2个大西瓜的价格,仅占增收部分的三十分之一。
3、有成功的改革范例。沙坡头区香山乡已率先进行引黄补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运行效果。因此,实施引黄补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由政府指导、群众承包经营的管理体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确保引黄补灌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为全市硒砂瓜产业提质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原则
1、处理好引黄补灌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引黄补灌工程抗旱补灌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各补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既要做好协调、调水等服务工作,又要抓好引黄补灌工程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不能以包代管。
3、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创新工程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补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责及运行方式
(一)明确工程运行管理各方职责
1、补灌工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为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工程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决策工程运行管理的重大事项,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探索补灌工程运行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工程管理方式,进行工程的运行管理。
2、市、县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补灌工程的指导和协调。市、县水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补灌工程地域的不同进行水价测算,负责同甘肃省兴电管理局及固海扬水管理处协调水源,协助、指导补灌工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协调好水量的调度、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指导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做好水价测算,合理确定水价
1、工程供水水价核定,由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经认真测算后,提出不同镇(乡)水价指导价,由各镇(乡)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物价部门根据申请对各类工程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区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内容的通知》(宁政发[2005]91号)要求,由市、县物价局部门批准执行。
2、水价的测算要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供水区用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运行要求,合理确定成本测算的边界条件,并进行水价分析。
3、补灌工程的水价测算内容包括水资源费、水源费、提水电费、大修理费和折旧费、维修费、直接工资及管理费、税金及利润。其中:水资源费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的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宁夏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宁价商发[2005]17号),对扬程大于250米的扬水工程不计提大修理费和折旧费;维修费按固定资产投资的0.8%计提;税金及利润不计。
(三)补灌工程管理运行方式
按照“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探索补灌工程运行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工程管理方式。各镇(乡)人民政府可根据各自补灌工程运行实际,采取以下方式推进运行管理规范化。
1、由镇(乡)组建专职水管站进行管理。
2、承包经营。补灌工程优先由本镇(乡)范围内的群众承包经营,承包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承包风险抵押金、签订承包合同后,取得所承包的补灌工程运行经营管理资格。补灌工程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承包人只具有经营管理权。承包人自负盈亏,自行聘用管理人员。但是承包经营不是以包代管,镇(乡)人民政府可随时对补灌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审核承包人为农户定额限量供水情况,协助承包人解决供水期间的矛盾纠纷。
3、租赁承包。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租赁承包底价,由群众竞争承包,并签订规范的合同,经营者在规定承租期内独立经营,按期交纳租金。镇(乡)人民政府可随时对补灌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如果租赁承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为群众提供供水服务,镇(乡)人民政府可以解除合同。
引黄补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到全市硒砂瓜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实施补灌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改革的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