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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退还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增值税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预字[1999]4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呼和浩特海关: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退还北方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度进口环节增值税1616万元。 请你关据此办理有关退税手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应缴税款做相应税务调整。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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