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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乳制品市场竞争力,结合昆明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奶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乳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加快推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推进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保障市场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奶业发展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饲养品种主要以荷斯坦奶牛为主,生产历经了以国营农场饲养为主、单纯数量扩张的传统奶业生产,逐步向以私营奶牛合作社和散养方式为主,依靠科技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的现代奶业生产转型过渡。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奶牛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奶类产量和乳品消费稳步增长,对丰富市场、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07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4.02万头,乳制品加工量11万吨。其中,牛奶产量10.2万吨,奶牛合作社40个,年均单产4.2吨,存栏2.3万头;30头以上存栏的规模养殖户47户,存栏奶牛2.5万头,占全市存栏奶牛的62%。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奶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奶牛良种档案管理体系不健全,近亲繁殖率逐年增大,导致生产性能差、单产水平低,经济效益低下。二是乳品加工企业与奶农的利益关系不顺,市场秩序不规范、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奶业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由于养殖成本上升,原料奶收购价格偏低,比较效益下降,奶农养殖积极性受挫,个别地区出现了宰杀奶牛现象,奶源一度紧张。今年9月以来,“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奶产业的发展。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奶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奶业发展体系,加快奶产业现代化进程,充分调动农民奶牛养殖积极性,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快速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为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护奶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荷斯坦奶牛为主,以奶水牛、奶山羊为辅,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建立健全奶牛良种繁殖档案,强化饲料安全监测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奶农与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实现品质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提升昆明市奶业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经济效益,促进昆明奶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初步构建我市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现代奶业体系,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生产方式得到较大转变,乳品结构不断优化、加工能力和产品品质明显改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奶业在畜牧业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市奶牛存栏量力争达到5万头以上,年奶产量达到15万吨以上,实现综合产值4.5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24%、47%、50%;发展健康型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35个(其中奶水牛3个)、奶牛专业户150个(其中奶水牛5个),奶牛规模化养殖的比重提高到80%;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60%,奶牛年平均单产水平提高到4.5吨;发展健康型奶山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0个、奶山羊专业户100个。 三、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优化区域布局和规划 昆明市农垦总公司牵头,市农业局配合,按照《昆明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开展“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全面禁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我市奶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指导各县(市)区把奶产业发展布局与畜牧业结构调整、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紧密结合,突出区域养殖优势和特点,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分步实施。对宜良、晋宁、石林、嵩明、寻甸等养殖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区要加强引导、优先发展,紧紧依靠乳品加工企业布局,建立优质奶源生产基地。通过努力,到2013年,奶源基地奶类产量占全市95%以上。 市农业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适度规模、标准生产、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指导各县(市)区科学、规范地做好场址选择、圈舍设计、生产规模和饲料供应、防疫制度建设、粪污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考虑减少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等因素,建立由独立的集约化大型奶牛场,或由多个奶牛(奶水牛、奶山羊)养殖场(户)相对集中连片,或多个农户进入、实行分户经营的集中养殖基地。对奶牛(奶水牛、奶山羊)饲养规模达到300头(只)以上的养殖生产区,积极扶持发展成为健康型养殖小区;对饲养规模达到50头~299头(只)的养殖生产区,积极扶持发展为标准化养殖专业(场)户。 (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优良品种是大幅度提高奶业生产水平、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的最积极因素,是加快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要建立奶牛生产性能信息系统,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按照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科学的选配计划,逐步淘汰一些低产奶牛(奶水牛、奶山羊),加速奶牛(奶水牛、奶山羊)品种改良和高产群体的扩群繁殖,大力推广应用胚胎移植技术和人工授精技术,引导养殖户建立和健全奶牛配种、防疫、产仔等管理档案,严格配种繁殖,避免乱交乱配、近亲繁殖的发生,使奶牛育种水平有较大提高。 针对我市奶水牛规模小、起点较高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人工授精技术、胚胎生物技术和生产性能(后裔)测定技术为基础,引进奶水牛优良种质资源,逐步建立500~1000头规模奶水牛育种核心群,推进奶水牛良种选育与扩繁工作,提高制种供种能力,成为区域性奶水牛优质种源基地。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格对引种和奶牛配种站、点的管理,规范冷冻精液的供给渠道,加强对配种员等技术人员和奶牛养殖专业户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对假冒优良品种、非法买卖奶牛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全市奶牛品种的稳定。 (三)认真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做好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是稳定奶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市地理位置特殊,牲畜流通频繁,畜牧业生产长期受到重大动物疫病的威胁。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切实加强奶牛重大传染病的强制免疫和疫情监测工作,确保100%的免疫密度,有效降低传染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坚定不移地做好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的净化工作;严格实施动物标识管理,规范引种检疫、产地检疫、交通运输检疫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饲料、兽药等奶牛养殖投入品管理,确保奶制品质量安全;加快普及机械化挤奶,减少生产环节的污染,做到问题奶不出场(户)、不上市。到2013年,实施机械化挤奶的比例达85%以上。 (四)大力发展饲草饲料生产 饲草饲料是发展奶牛养殖的重要物质基础。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加强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积极开发、推广、扩大种植黑麦草、苜蓿等优质、高产牧草和青贮专用玉米种植面积;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实施青贮、氨化、高效浓缩料等综合配套技术,扩大青贮饲料生产,改变奶牛饲料单一的现状,为全市大力发展奶牛养殖提供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组织科研力量,研究开发出合理的、科学的奶牛每日饲粮配方,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奶牛的营养水平和养殖效益。到2013年,秸秆青贮量达到100万吨。 (五)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发展以奶农为基础、基地为依托、企业为龙头的奶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形成奶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引导和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建立奶源基地,鼓励乳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奶牛场的资格认证、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实行名牌战略,搞好优质乳品开发,力争到2013年,60%的奶业养殖场(户)和80%的企业通过国家无公害奶源基地或产品认证。 各县(市)区要大力兴办奶业协会、合作社、股份公司等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信息沟通、技术服务和保护奶农利益的作用,提高广大养殖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到2013年,发展55个奶牛(奶水牛、奶山羊)合作社。 市奶产业协会要积极探索建立原奶供应联席会议制度,依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牛奶收购价格,防止随意压价、恶意抬价,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奶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奶业快速发展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支持奶业扩大数量、提高质量。 (一)建立奶牛良种繁育补贴制度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稳步扩大优质奶牛后备资源,建立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对有固定场地、标准化牛舍、机械挤奶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等基本条件的奶牛养殖场,经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考核认定的优质高产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头补助5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一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80%;二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50%、县(市)区财政承担50%;三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80%、县(市)区财政承担20%。市、县两级财政要认真测算,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继续实施良种奶牛冻精的财政补贴政策,经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考核认定,对使用冻精改良技术改良的奶牛每头补贴40元。 (二)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化生产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昆政发〔2008〕61号)精神,认真执行对奶牛规模化生产的扶持政策。对养殖规模达到200~299头以上的奶牛(奶水牛)养殖小区(场、户),每个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300~499头的,每个一次性补贴1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500~999头的,每个一次性补贴2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1000头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30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100~199头只以上的奶山羊养殖小区(场、户),每个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200~299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15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300~399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500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7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小区(场、户)的粪污处理、防疫、标准化畜舍改造及水电路、饲草料基地等方面的建设。 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三)完善疫病防控保障措施 对经检测确诊为患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必须强制扑杀的奶牛、奶山羊,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给予补助。 (四)加大对乳制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专项资金要向乳制品加工企业倾斜,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及以奶水牛奶酪为重点的水牛奶产品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 为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国家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参保奶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我市的具体补贴办法待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要做好辖区内奶牛的摸底调查准备工作,尤其是饲养奶牛的品种、品质和生产性能登记查验等,对规模养殖场,农业(畜牧)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搞好政策宣传,倾听养殖户意见,积极引导养殖户参与保险。 (六)认真落实养殖小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国务院关于养殖小区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农民开发闲置荒地、边坡地,利用闲置厂矿企业房屋、院落,建设奶牛养殖小区。把养殖小区的建设用地视作农业用地管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区,在用水、用电、用地、道路建设等方面要给予一定政策优惠。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加快奶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奶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奶业发展。农业部门、市农垦总公司要结合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制订《昆明市奶业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奶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进一步抓好良种繁育、动物防疫、产品检疫等工作,积极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保障我市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奶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政策。工商、质检、商务等部门要加大乳品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低价倾销、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土地、水利部门要根据农村养殖规模、养殖方式的转变,积极主动地为农业和加工企业提供征占和租用土地以及使用水资源的方便。科技部门要组织好奶牛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引进科技人才,聘请专家,搞好技术交流和合作。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银农合作”的精神,以信贷和保险等形式积极支持奶业发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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