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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先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决定


【颁发部门】 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保政发[2008]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下,我市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保山市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百大超市等15户先进私营企业和许雪芳等40位先进个体工商户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进服务,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市先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全市先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
一、先进私营企业 保山市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百大超市 保山市朝晰工贸有限公司 保山市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腾冲县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腾冲县东方医院 龙陵县镇安镇振兴茶厂 龙陵县泰康木业加工厂 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昌宁县湾甸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施甸县吉祥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康丰(集团)有限公司旧城分公司 保山城康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体工商户 许雪芳段敬国唐亚明王从元段春贵杨永国 张云华杨科生早德文陈维勇杜经寿杨云虹 姜云山杨康庆番大恒邵思章杨大安李航 刘绍运杨庆元郭云兰张成斌陈自堂赵兴册 陈进都蒋家坤娄会兰杨焕芹杨相东赵应琼 王京昌胡琼董林汉芹徐保平王以志 卢定昌李炳元杨忠才杨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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