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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拨补助各种烟县2008年度烟区开发建设规划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2008年11月10日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各种烟县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给予规划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补助,各种烟县补助金额如下: 文山县2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砚山县57万元,其中:规划经费27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西畴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麻栗坡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马关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丘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广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富宁县规划经费3万元。 以上补助经费共计220万元,由州财政用省补助我州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费划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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