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2008年11月10日全州新烟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各种烟县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给予规划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补助,各种烟县补助金额如下: 文山县2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砚山县57万元,其中:规划经费27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西畴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麻栗坡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马关县1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10万元; 丘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广南县45万元,其中:规划经费15万元,示范工作经费30万元; 富宁县规划经费3万元。 以上补助经费共计220万元,由州财政用省补助我州2008年新烟区开发建设工作经费划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