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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冬季食品预警公告


【颁发部门】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曲食安委公告[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有效


为确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冬季药膳进补和农村自办宴席等各类聚餐活动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根据《曲靖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现发布2008年第四次预警公告: 一、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指导人民群众科学烹饪、合理膳食,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和安全指导,防止各类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的监管。针对我市民间有冬季药膳进补的习俗,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特别是毒性药材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药店、农贸市场等经营药材的场所进行监管,防止毒性药材进入市场。 三、开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大型餐饮场所等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禁止使用毒性药材、野生蕈、四季豆等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加强应急值班和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和部门间的协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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