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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秦山核电公司吴炳泉等9名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具备换发执照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核安全法规和《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秦山核电厂申请换发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者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吴炳泉、王煊、沙松干、应黎明、费志松、陆敏、钟小波、王长征、吴幼聪等9人具备换发高级操纵员执照资格。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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