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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8]1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由于人员变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任:朱荃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副主任:曹忠权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郭星全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委员:徐建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锦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张建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冉仕平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扎西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 张永泽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高应云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副局长 李金高自治区地勘局副总工程师 索仁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边顿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 郭春明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 黄庆江自治区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处长 张军自治区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副主任 陈正位自治区地震局地震工程研究所副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办公室主任由郭春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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