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白恩培书记对新烟区开发的指示精神,抓住云南新一轮新烟区开发的战略机遇,促进德宏州烤烟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按照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模式搞好德宏州的新烟区开发,高标准、高起点地搞好烤烟种植试点工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对2009年烤烟种植试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模式为方向,以积极探索冬春季土地流转为突破口,以引进外地有经验种植者进行适度规模承包种植烤烟,带动当地规模化发展为试点生产方式,以开发特色、优质、高效、生态的烟叶产品为目标,在科学规划布局、精心选点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施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机械化作业、信息化管理、标准化生产,高标准、高起点地完成烤烟种植试点任务,为推进德宏州烟草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任务:总种植面积2000亩。其中:盈江1000亩,陇川500亩,梁河500亩。 (二)产量指标:平均亩产烟叶3担,收购烟叶总量6000担。其中:盈江3000担,陇川1500担,梁河1500担。 (三)产值目标:实现产值400万元(亩均产值2000元),完成税收80万元以上。 (四)产品质量:按现代烟草农业标准生产。成熟度好,颜色桔黄,光泽强,色度浓,弹性好,组织疏松,身份适中,云南清香型风格突出,上等烟比例4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0%以上;中部烟叶内在质量为总糖含量20-26%,还原糖含量18─22%,烟碱含量2.0─2.8%,淀粉含量≤4%,钾含量≥2%,氯含量≤0.8%,蛋白质含量≤8%,多酚含量≥5%,糖碱比8─12,农药残留量低于国家标准。 三、方法与步骤 (一)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育苗物资就位,育苗棚群建设,2009年建设一个育苗厂统一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按4‰规划育苗用地(要求水源清洁无污染),州烟草领导小组配合实地选址;完成烤房用地的选择协调等工作,按种植20亩烤烟建一座烤房,平均每座占地0.2亩规划;完成2015年烤烟发展初步规划工作;完成育苗点水质化验及烟田土壤取样化验分析工作;完成大田生产物资的计划、选购、订购等工作;完成《委托村民委员会季节性流转土地(代耕)登记表》工作;完成种植承包户与村委会承包合同签订工作(户均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 (二)2008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完成育苗播种工作。 (三)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育苗户与承包户的供苗协议签订工作;完成承包户与烟草公司种植合同的签订工作;完成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辅导人员的招聘工作。完成专业化服务组织组建(机耕专业化、植保专业化、气象防雹专业化服务组织)及服务合同签订工作。烤房建设用地落实及场地平整工作。完成烤房的设备选型、订购、规划、设计、用材、供电等工作。 (四)2008年12月30前完成大田生产物资就位工作;承包户完成大田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准备工作;完成大田机耕和整地理墒工作;完成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及种植户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烤房的初期建设工作,协调落实种植户生产信贷资金就位。其中2008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完成烤烟总体生产发展详细规划工作(包括到村到田块及“一基四化”方案)。 (五)2009年1月上旬做好水利调节、烟苗配送、劳动力组织协调、技术操作培训等各项大田移栽前的准备工作。 (六)2009年1月10日至24日完成大田规范化移栽工作。其中:500亩以下连片面积不超过5天,500亩以上不超过7天。同时完成防雹点设置工作。州烟草领导小组完成全州烤烟总体详规方案。 (七)2009年2月1日至4月15日前,指导承包户按标准技术方案加强大田生产管理,烘烤物资就位准备,搞好烤房建设调试、烘烤技术培训等各项烘烤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劳动力组织协调、专业化采烟、编烟队伍的培训准备,同时做好收购物资、资金、仓库、运输的准备工作,搞好分级、验收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2009年4月15日开烤下部叶,5月30日基本烘烤结束,6月10前完成烘烤工作及大田烟杆清理工作,适时移交土地给农户种植水稻。同时认真指导各承包户做好烘烤和烟叶按炉、按部位分级、预检打包及科学保管工作。 (九)200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由州烟草公司组织到户预检、初步定级过磅收购、烟叶调运到仓库、复验定级结算。 (十)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生产总结及表彰奖励,完成政策兑现工作。州烟草公司组织烟叶销售准备,开始进行下一年度的生产决策调研和计划安排。 四、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 试点种植实现的烟叶税全额留县财政用于扶持烟叶生产。为统一政策,其中50%由州政府统一出台具体政策执行。 2. 州烟草领导小组从烤烟新烟区开发费用中按轮作规划面积拨给各县市规划费0.8元/亩,按下达种植面积拨给各县市技术培训费30元/亩、组织协调费40元/亩,主要用于新烟区开发规划、技术培训和组织协调。 3. 烤房建设补助:全州统一以村委会为烤房产权建设扶持单位,以承包户为烤房集群生产单元,集中建设密集型烤房,以20亩烤烟建设一座,每座以4万元左右计算,烟草部门补助3.4万元(其中:国家局1.4万元,省局、州局2万元),州烟草领导小组从新烟区开发费中补助烤房技术科技推广费0.2万元,不足部分由村委会与承包户协商承担。 4. 育苗补助:全州统一建设一个固定育苗场,实行专业承包户定点育苗、商品化供苗。第一年建棚期由州烟草公司按每亩大田给予130元育苗补助,土地流转费用及不足部分由承包育苗户自行承担。烟苗统一按0.06元/株出售给种烟户。 5. 生产物资补助:州公司每亩补助种植户100元。其中:化肥40元,农药30元,地膜20元,土壤改良10元;县市政财政每亩补助种植户燃料费60元。承包户的化肥、农药等烟用物资由州公司统一赊销,待烟叶收购时一并扣回。 6. 服务项目补助:州公司每亩补助种植户机耕起垄费30元,补助气象部门防雹等气象服务费10元;县市财政每亩补助植保专业服务费20元,气象服务费10元。 7. 烟草机械补助:起垄机、植保机械喷药机等由农业部门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承担补助50%,烟草部门承担补助30%,购置者承担20%。 8. 培训费补助:州公司给予分公司每担烟5元的技术培训补助,主要用于培训烟农、乡村干部。 9. 信贷扶持政策:由农行或农村信用社对种植承包户,每亩给予300元至500元的短期(半年)生产扶持贷款。由烟草部门负责在收购烟叶时优先扣回。为保证贷款合理使用,实行贷款由乡镇农经站负责代为承包者记账管理和支付。 (二)奖励政策 1. 全面完成现代烟草农业试点任务,产量、质量达到计划90%以上,示范效果好,为下年度扩大种植起到很好示范作用的,州政府奖励县委书记、县长及分管领导各0.5万元。 2. 2008年9月底前完成初步规划、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新烟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详规)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达到质量要求的,州政府奖励县委书记、县长及分管领导各0.5万元。 3. 对完成试点的乡镇书记、乡镇长,由各县级政府给予每亩10元的奖励。其中完成试点区土地规划流转工作每亩奖励5元,完成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每亩奖励5元。 4. 对完成试点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人,县级政府分别给予20元/亩的奖励。即:村委会20元/亩,村民小组20元/亩。其中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兑现奖励10元/亩,完成其它试点工作10元/亩。 5. 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乡镇和村委会,由县财政每亩分别兑现给乡镇40元、村委会20元的税收返还,主要用于乡镇、村委会的烤烟工作经费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其中返还村级的经费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监管。 6. 对其他各级干部、科技人员、积极参与试点及规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将给予奖励。 7. 上述奖励兑现除土地流转、烟区规划奖励外,均按产量、质量目标挂钩兑现,指标在80%以下的不予兑现,达90%以上的全额兑现,达80-90%的按完成比例兑现。 8.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对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奖惩政策,并严格考核实施。 (三)土地流转政策 试点区土地流转工作必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原则上实行冬春季和少部分全年(育苗及烤房用地)租赁流转,每亩租赁费单季(11月至次年6月10日前)200-300元。双季(全年)每亩600-700元,或夏季每亩按300市斤大米以实物兑现。统一由村委会与村民做好《委托村民委员会季节性流转土地(代耕)登记表》的工作,再由承包者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种植。承包种植户与村委会一次性签订协议不低于10年,农户与村委会一次性按10年期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可以每年按基数增加5%租赁费,当年的土地流转费统一由州烟草公司在烟叶收购结束时一次性扣回,与村委会共同兑付给出让土地的农户。进行土地出让流转的农户,烟草种植农户优先保证其参与烟草生产的劳务用工,每亩优先提供20个劳动工日(自己不愿参与的除外),熟练工还可以长期使用。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统一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政策,但必须以当地平均水平来确定,不宜过高或过低,原则上超过上述参考政策标准的由县级财政承担补助,以免人为增大流转成本影响承包者积极性。 五、技术措施 (一)品种:以种植红花大金元特色优质品种为主,积极引进烤烟新品种试验示范。 (二)育苗:100%专业化漂浮育苗、商品化供苗。 (三)全面实行机械化深耕、高起垄,100%地膜覆盖。 (四)株行距:红花大金元50×110厘米,保证1200株/亩;其它品种50×120厘米,保证1100株/亩,实行带水、带肥移栽。 (五)根据土壤PH值测定,全面推行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 (六)全面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氮(N):磷(P):钾(K)=1:1.5─2:3;红花大金元纯氮控制在4公斤/亩以内。以追肥为主,做好土壤含水量调查,适时浇水追肥,以水调肥,科学调节水肥,促进烟株正常生长。 (七)全面实行专业化植保服务,预防为主,统一采用机械化联防联治。 (八)适时封顶打杈,全面实施化学抑芽,保证合理留叶达20片左右。 (九)成熟采收,分类编烟,集约化烘烤。 (十)严格按炉、按部位分级,预检编码打包和保管交售。 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按《德宏州烤烟试点技术方案》进行落实,全面实施标准化技术生产。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新烟区开发及试点工作的领导,层层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协调配合。 (二)加强对新烟区现代烟草农业开发建设的学习宣传,提高对现代烟草农业“一基四化”发展内函的认识,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来规划建设和发展德宏现代烟草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把烟草产业发展成为德宏州的支柱产业之一。按照先规划、后发展,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科学规划布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围绕提高烟区土地产出效率,减工降本和提质增效来推进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快德宏现代烟草农业的建设与发展。 (三)认真搞好2015年烤烟发展总体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主要规划在盈江、梁河、陇川三县。全州到2015规划发展种植烤烟20万亩,轮作面积40万亩。其中:盈江11万亩,梁河4万亩,陇川5万亩;轮作面积:盈江22万亩,梁河8万亩,陇川10万亩。各县要按照分区集中规划的原则,确保完成烤烟烟区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 (四)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方式,搞好试点区种植土地的流转落实工作。试点区原则上以引进外地有经验的种植户进行承包,实行规范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通过试点引路,摸索出规模化长期发展的土地流转方式,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通过试点探索,采用大户租赁承包、合作社、互助组、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以现代烟草农业发展德宏烟草产业,使新烟区开发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要求。 (五)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搞好协调服务。认真搞好两头“工厂化”,搞好机耕、植保、防雹、采烟、编烟等专业化服务,搞好供电、供水、信贷、劳力等协调服务。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机耕、植保专业化服务机构的组织与协调;气象部门负责减灾防雹服务;电力部门负责供电服务落实,其他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同时要搞好对试点区承包户的各项服务协调工作,为种植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六)落实就位科技人员,搞好技术服务。烟草部门每500亩保证一名技术人员,每200亩保证一名技术辅导员。同时搞好烤烟标准化生产技术的试点、研究和推广落实,保证生产技术的培训落实到位,围绕特色、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烟叶生产目标搞好技术服务。 (七)搞好信息化科学管理和收购。积极研究探索科学、便捷、节约、高效的信息化科学管理和收购模式,促进企业成本节约和烟农减工降本。 (八)严格奖惩。各县要严格按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布置,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实施严格考核,尤其是专业化服务及技术措施的落实要分项考核、严格奖惩,以保证试点工作和规划工作的园满完成。对试点工作搞得好的县、乡镇和先进个人,州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抓不好的县、乡镇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