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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广东省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新出音[2006]13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粤新出音像[2006]51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请该音像出版单位持本批文在60日内到你局换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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