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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科联电信(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合批[2006]9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关于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科联电信(国际)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中国电信〔2006〕6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现汇收购在香港设立的“科联电信(国际)有限公司”(由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在香港设立的科联电信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收购金额相当于3501.18万元人民币。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电信及资讯科技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要求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六、请督促境外企业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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