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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北京中体音像出版中心恢复音像出版业务的函


【颁发部门】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新出音[2006]12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体宣字[2006]251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 北京中体音像出版中心因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革博物馆》、《文革十年实录》、《风雨样板戏》、《江青与“红都女皇”真相》等音像制品,我署于2006年7月对该社作出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社停业整顿期满,经该社申请并验收合格,同意恢复该社音像出版业务。 请你局加强对该音像出版单位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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