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黄方方市长 领导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兼任:市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主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主管: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 黄伟京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资委、政务服务中心、接待办、驻京联络处、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振宁公司、壮宁公司、沛宁公司、威宁公司、金宁公司、轨道公司、投资开发公司、农工商公司。 协助分管: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 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 肖莺子副市长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政府新闻办、市志办、社会科学院。 联系: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档案局、大型活动办、南宁日报社、驻邕新闻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各民主党派。 黄焕升副市长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旅游局、信息办、招商促进局、供销社、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国际会展公司。 联系:市工商局、工商联、科协、贸促会。 刘长林副市长 分管: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发区办、信用办、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 协助分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联系:广西中烟公司、南宁供电局、烟草专卖局、质监局、南宁铁路局、各通信单位、邮政局,海事、民航工作。 温守荣副市长 分管:市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信访局、扶贫办、应急办、调处办、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联动中心。 联系:南宁警备区、预备役师高炮团、武警市支队、消防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宗教局、流动人口办、残联、气象局,各县人民政府。 周家斌副市长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房产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重点办、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三街一区”办、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投公司、堤岸公司。 协助分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 联系:各城区人民政府。 文海兴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效能办、金融办、世行办。 联系:各金融、保险、证券、信托机构。 协助分管黄伟京副市长分管、联系的工作。 潘和钧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系及缔结国内外友好、姐妹城市工作。 分管:市外事办、侨办、台办、口岸办。 联系:市侨联、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工作。 协助分管黄焕升副市长分管、联系的工作。 李国忠副市长 分管:市卫生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地震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协助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联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红十字会。 协助分管肖莺子副市长分管、联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