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等19个单位为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08]1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教育功能作用,推动全省国防教育和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察和评审,确定将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等19个单位命名为“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继续坚持建用并重,在巩固、提高、发展、创新方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省各类国防教育场所要不断加强建设,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为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 淮北市博物馆 蒙城县烈士陵园 淮海战役旧址蔡洼村 宿州市烈士陵园 泗县烈士陵园 新四军淮上办事处旧址 淮南市大通“万人坑”教育馆 新四军抗日军政大学第八分校旧址 皖西博物馆 李克农故居 新四军第七师师部旧址纪念馆 芜湖市烈士陵园 王稼祥纪念馆 王稼祥故居 东至县革命烈士陵园 望江县渡江烈士陵园 岳西县烈士陵园 桐城市烈士陵园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