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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徐委办[2008]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委[2008]1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08]6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通知》(徐委办[2008]7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组建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简称市援建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和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援建领导小组)的领导。成立中共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党委(简称市援建指挥部党委),受省援建指挥部党委和市委双重领导,以省援建指挥部党委领导为主,同时受驻地党委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 市援建指挥部及其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的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对援建工作中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援建工作具体援建项目实施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推进措施。 (二)按照市援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的援建项目规划、标准和布局要求,负责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并协调我市在富新镇其他的援建事项。 (三)负责与驻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四)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报告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 (五)负责市援建指挥部党的建设和援建队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宣传援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按照权限管理市援建指挥部工作人员。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援建指挥部内设办公室、综合处、工程处3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指挥部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接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指挥部文书档案管理及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镇村规划设计工作;负责组织村庄危房认定及加固维修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村(居)民住宅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民民房建设材料供应协调工作;负责村民建房技术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工程处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筑施工队伍;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镇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资金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工作。 四、人员配备及领导职数 市援建指挥部工作人员目前暂定14名。实际工作中严格按需配备,逐步到位。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援建指挥部党委确定。 领导职数为:总指挥1名(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2名(由市委选派正、副处级干部担任)。市援建指挥部党委设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处长3名,副处长3名。 五、干部选派 市援建指挥部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原则上从市援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选派干部人选的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特长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派往市援建指挥部工作的干部人选,一般应从本单位相应职级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产生。担任市援建指挥部各处处长、副处长的人选,应选派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有灾后重建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干部。 六、干部管理 选派干部到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三年。干部到市援建指挥部工作,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由派出单位为其办理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干部有关津补贴按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援建干部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徐财社[2008]2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休假、探亲和医疗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的干部,由市援建指挥部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市援建指挥部党委管理为主,派出单位主动配合。市援建指挥部和派出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派出单位提拔干部到指挥部任正、副处长,应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干部职务需要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在征求市援建指挥部党委意见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办理。 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市援建指挥部党委负责,年度考核情况要及时反馈各派出单位。干部考核要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干部在对口援建期间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重点了解干部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工作表现。要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第一线作为检验干部、考察干部的主战场,作为识别干部、使用干部的主阵地。干部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轮换的,由市援建指挥部商派出单位进行轮换,轮换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干部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结束前,派出单位要会同市援建指挥部共同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干部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满,由派出单位根据干部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所任职务和表现情况,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对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前担任领导职务的,返回后应按相应职务安排。专业技术干部应按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对在市援建指挥部工作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要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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