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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过冬衣被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8]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全国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的指示,切实帮助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根据《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中宣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总政治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皖民电〔2008〕152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捐赠衣被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向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捐赠过冬衣被(也可捐款),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时间安排 捐赠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17日),印发捐赠活动通知,各县(区)、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募集阶段(10月18日-25日),接收干部、群众捐款捐物,做好捐赠物资的收集、整理、包装和张榜公布工作。 (三)运送总结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市民政(救灾)部门统计核对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后,统一汇缴至省救灾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捐赠衣被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此次捐赠主要以过冬新棉衣被(新棉被、毛毯、棉衣裤、大衣、羽绒服、毛绒衣裤等)为主,也可以捐款。各县(区)原则上要募集800床(件)新棉衣被,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床(件)。各县(区)、各单位将捐赠衣被分类整理打包后,送交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联系人:张有昶电话:0552-371501613966061198),捐款统一汇缴市民政局救灾捐赠帐户(户名:蚌埠市民政局帐号:1303007329300068270开户行:工商银行车站支行)。 (三)细化措施,各负其责。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捐赠衣被的收集、整理、运送工作,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做到防潮、防火、防丢失。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捐赠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捐赠活动原则上只在驻地进行,各部队所捐衣被,就近送交当地民政部门,有条件的部队要组织人力和车辆,支援驻地捐赠衣被的装卸和运输工作。交通部门对运送捐赠衣被的车辆,要优先放行,免收过桥过路费用。 捐赠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并于11月10日前将捐赠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民政局(电子邮箱:3715016@163.com,联系电话:0552-3715016,传真:0552-3715034)。 附件: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过冬衣被统计表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过冬衣被统计表
日期 单位或个人 过冬衣被 资金 (元) 合计 (床、件) 棉被 (床) 毛毯 (床) 棉衣 (件) 大衣 (件) 其它 (件) 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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