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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发[2008]1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论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2.2规划原则 三、规划依据和标准 四、规划范围 五、规划时间 第二章银川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 1.1自然环境 1.2社会经济 1.3城市水资源利用状况及用水量预测 二、银川市饮用水源地概况 2.1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2.2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2.3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2.4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2.5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2.6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第三章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一、水源地地面水质量现状 二、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状况评价 2.1评价标准及方法 2.2水质状况分析评价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3.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3.2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问题分析 4.1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 4.2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分析 一、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源调查及违章建设项目调查 1.1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1.2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1.3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1.4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1.5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1.6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二、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分析 三、面污染源调查分析 3.1农田径流污染调查 3.2农村生活污染情况调查 3.3分散式畜禽养殖非点源污染情况调查 3.4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污染情况调查 3.5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调查分析 五、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总量分析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确定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1.1保护区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1.2保护区划分方法、范围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确定 2.1新勘探的水源地2个 2.2调整的水源地3个 2.3其他水源地 三、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六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一、基本要求 二、一级保护区用地现状与规划 2.1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建筑物 2.2一级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现状 2.3一级保护区用地规划 三、水源地准保护区用地现状与规划 3.1准保护区内的工业建筑物 3.2准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 3.3准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 四、社会经济发展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 五、水源地保护区保护隔离工程 5.1隔离工程原则 5.2水源地保护区界桩 5.3隔离工程设置 六、地下水源地污染控制工程 6.1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 6.2加强农村环境管理 6.3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综合防治 6.4健全垃圾收集、处理与处置系统 6.5水源地保护区排污沟渠防渗治理 七、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方案及投资 7.1一级保护区清拆、人口搬迁、隔离设施建设方案及投资状况 7.2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八、准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8.1基本要求 8.2工程内容 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9.1基本要求 9.2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十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1.1基本要求 11.2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1.3监督管理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11.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第七章规划投资及效益评估 一、 资金筹措 1.1资金来源 1.2资金保障 二、投资估算 2.1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2.2投资估算范围 2.3投资构成 三、 效益评价 3.1社会效益评价 3.2环境效益评价 四、项目资金来源和保障 4.1资金保障 4.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 4.3组织和管理保障 第八章总体结论 一、饮用水源地供水情况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总量分析 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五、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论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切实推动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改善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依据银川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保证水资源永续利用和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城市水源地保护规划与银川市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面向二十一世纪,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体现和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保护的新要求,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2规划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4)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5)公众参与的原则: 三、规划依据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2007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2008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 (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6)《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编制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 (7)《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8)《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银川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政发[2006]125号)。 (9)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水源地及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宁政函[2008]130号)2008年6月10日。 四、规划范围 银川市已勘探的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地9个,县(市)分布有3个公共供水水源地。本次规划只针对银川市6处城市公共供水地下饮用水源地。 五、规划时间 近期目标(2008~2011年),中期目标(2012~2015年),远期目标(2016~2020年)。 规划基础年:2007年 第二章银川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 1.1自然环境 1.1.1自然地理 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是一座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古城,也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根据2008年年鉴,银川市总面积9555.38k㎡。 1.1.2地形地貌 银川市背山面河,地形分为山地和平原两大部分,西、南部较高,北、东部较低,呈西南──东北方向倾斜。地貌可分为贺兰山山地及山前洪积倾斜平原、洪积冲积平原、冲积湖积平原、和河漫滩地等五个类型,海拔1100-2700m,土壤母质以冲积洪积物为主。 1.1.3地质 银川平原是新生界断陷盆地,经过漫长的地质时期,盆地内堆积了巨厚的以细砂、粉细砂为主的第四系冲洪积、冲湖积松散沉积物,盆地中心最大厚度可达2400m以上,为地下水的赋存和运移提供了良好的空间,赋存了甚为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平原区地下水的基本类型,均属松散岩类孔隙水。 1.1.4气候 (1)气候特征 银川平原属中温带内陆干旱气候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具有冬寒漫长、夏热短暂、春暖过快、秋凉较早、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辐射强烈、南凉北暖,南湿北干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8.92℃,年蒸发量1838.44mm,年平均湿度为55%。 (2)降水 银川地区受东南季风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水气输入量很小,多年平均降水186.7mm,年降水量在200-400mm之间的面积占全市的18%,200mm以下雨量的地区占总面积的82%。降水大部分渗入地下补给地下水。 (3)蒸发特征 银川平原西依贺兰山,东靠鄂尔多斯台地,是第四系以来形成的断陷盆地,具有四周高中间低的特征,因此蒸发量自四周向中间递减,呈漩涡状的分带特征;另外,蒸发量还具有随岩性变化的特点。从银川平原包气带岩性的总体趋势看,四周岩性多表现为沙性,向中间渐变为以粘性土为主的岩性,从而形成了平原周边蒸发量大,向平原中心蒸发量逐渐减少的趋势。 1.1.5水文 (1)地表水 黄河是市域内唯一过境干流,入境灵武市山水沟,出境贺兰县通义乡永乐村。由自治区测绘局提供黄河过境长度83km。黄河河道宽240-1700 m,水深2-15 m,多年平均流速1.69m/s,河床为沙质,不稳定,近十年平均径流量以青铜峡断面计算,入境水量达193亿立方米,实则最大洪峰流量6230立方米/s。 排灌渠系 灌溉渠系:多年的引黄灌溉,使银川平原水网如织。自1967年建成青铜峡水利枢纽蓄水后,结束了唐徕、汉延、惠农等干渠无坝引水的历史,现有东西总干渠2条,干渠10条。总设计引水能力603立方米/s,总长1068.4km,其中衬砌长度173.36km,占渠道总长的16.3%。现状渠系水利用系数在0.38-0.53。 银川平原现有骨干排水沟道于60年代基本建成,共有24条,总长660.1km,排水能力558.6立方米/s,控制排水面积628.7万亩。除低洼湖地,大部分地表水可自流排放。 湖泊湿地 塞上湖城银川共有各类湖泊湿地413块,总面积达16652公顷,主要为沼泽、草甸等湿地类型组成。其中永久性淡水湖13859公顷,较大的湖有西湖、鸣翠湖等湖泊。季节性淡水湖2793公顷,这些湖泊补给水源主要来自黄河灌溉区内的干渠水、农田退排水、洪水、降水和地下水。主要湖泊水资源量2962. 46(万立方米) (2)地下水 银川平原地下水资源量主要由引黄灌溉渠系及田间灌溉水的入渗形成。根据《银川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综合勘察评价报告》,第Ⅱ含水岩组的开采资源为101.0629万立方米/d,其中可饮用的淡水资源约为63.9671万立方米/d,第Ⅲ含水岩组的开采资源目前尚未查清。 1.2社会经济 2007年银川市全市总人口148.79万人,其中市辖区86.08万人,永宁县20.85万人,贺兰县18.70万人,灵武市23.16万人。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516.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9.4%。 1.3城市水资源利用状况及用水量预测 (1)水资源利用状况 2008年建成区面积107 k㎡,城市综合日供水量47万立方米,其中自备井开采量12.2万立方米/d,主要为各单位生产及生活用水;6个自来水水厂供水量9059万立方米,主要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用水。 (2)用水量预测 根据“银川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至2020年,银川市城市总人口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35k㎡。其中到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00万人。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厅文件《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宁水发【2008】19号)对银川市城市综合用水定额的规定,银川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270-220L/人.d,确定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270 L/人.d,2010、2020年预测供水量分别为27(万T/d)、32.4(万T/d),逐步关闭城市管网范围内所有分散自备水井,只保留两处经取水审批的集中供水自备水源,并充分利用其它水源地的供水能力,以满足2020年城市用水需求。 二、银川市饮用水源地概况 银川市座落在贺兰山以东地区,地表为第四系所覆盖,其中第四系最大厚度达2400米以上,沉积物以细砂、粉细砂为主体的第四系洪积、冲洪积和冲湖积堆积物。 2.1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1)2008年水资源勘察报告中勘探区位于西夏区,南起:贺兰山农牧场厂部,北至农牧场种鸡场一队;西起:农牧场教导队,东至包兰铁路以西。勘察区域面积34.56平方公里,开采第Ⅱ、Ⅲ含水岩组。 (2)单井开采量2500立方米/日,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13.1万立方米/日。 (3)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开采年限为20年。 (4)服务方向:西夏区,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六水厂的供水水源地,可布井供水机井40眼。 2.2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1)该水源地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02]87号文批准,勘察年代为2001年4月,宁夏资源委于2001年6月6日以宁国土资认储字[2001]03号批准水资源勘察报告。 (2)勘察区位于金凤区兴泾镇-永宁增岗乡一带,南起:玉泉营九队-增岗下高庄一线,北至黄羊滩农场二队-杨显三队一线;西起:玉泉营二队-西干火车站一线,东至王家寨-五渠八队一线。勘察区域面积94.5平方公里,水源地布井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开采第Ⅱ、Ⅲ含水岩组,依照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布井数量12个井组共24眼。 (3)单井开采量2500立方米/日,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6万立方米/日。 (4)批准的水资源勘察报告开采年限为20年。 (5)服务区域为西夏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七水厂的供水源地。 (6)该水源目前还未开采,在完全开采条件下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降落漏斗面积54.5平方公里。 2.3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1)该水源地由银川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银计发[2003]228号文批准,勘察年代2004年3月,国土资源委于2004年9月6日以国土资储备字[2004]270号批准水资源勘察报告。 (2)勘察区位于银川北郊丰登乡-贺兰常信乡-洪广镇-暖泉农场一带,南起:西源农场园林场-贺兰经济桥七队一线,北至暖泉农场场部-洪广镇-北庙三队一线;西起:南梁农场三队-暖泉农场场部一线,东至经济桥九队-北庙三队一线。勘察区域面积162.86平方公里,水源地布井区面积34.6平方公里,开采第Ⅱ、Ⅲ含水岩组,依照国家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布井数量26个井组共52眼。 (3)单井开采量2500立方米/日,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13万立方米/日。 (4)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的开采年限为20年。 (5)服务区域为兴庆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八水厂的供水源地。 (6)该水源地目前还未开采,在完全开采条件下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降落漏斗面积175平方公里。 2.4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1)该水源地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02]87号批准,勘察年代为1999年2月,宁夏资源委于1999年2月10日以宁资决字(1999)01号批准水资源勘察报告。 (2)勘察区位于南郊良田一带,南起:银川林场二队-红旗七队一线,北至银川市黄河路一线;西起:银川林场二队-新市区储运仓库一线,东至红旗六队-光华门二队一线。勘察区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依照国家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水源地布井区面积25.6平方公里,开采第Ⅱ、Ⅲ含水岩组,布井数量30个井组共60眼。 (3)单井开采量2500立方米/日,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15万立方米/日。 (4)水资源勘察报告批准的开采年限为20年。 (5)服务区域为兴庆区,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二、第五水厂的供水源地。 (6)目前状况:已建供水机井39眼,可采量8万立方米/日,在完全开采条件下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降落漏斗面积114平方公里。 2.5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1)该水源地由银川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银计发[2003]228号文批准,勘察年代为2004年4月,资源委于2004年5月12日以宁储审发[2004]21号批准。 (2)勘察区位于银川南郊银川市植物园-永宁胜利乡一带,南起:仁家寨-杨显六队一线,北至银川林场学校-望远镇一线;西起:仁家寨-银川林场二队一线,东至永宁胜利乡-宁夏第二塑料厂一线。勘察区域面积79.45平方公里,依照国家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水源地布井区面积12.15平方公里,开采第Ⅱ、Ⅲ含水岩组,布井数量12个井组共24眼。 (3)单井开采量2500立方米/日,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6万立方米/日。 (4)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开采年限为20年。 (5)服务区域兴庆区,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二、四水厂后备供水源地。 (6)目前尚未开采,在完全开采条件下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降落漏斗面积63.8平方公里。 2.6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1)该水源地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02]87号文批准,勘察年代为1995年6月,资源委于1995年7月 31日以宁储决字(1995)03号批准。 (2)勘察区位于东郊掌政乡-大新乡-金贵镇-潘昶乡一带,南起:孔雀六队-杨家寨子一线,北至贺兰铝制品厂-大寨子一线,西起:孔雀四队-习岗三队一线,东至司家寨子-大寨子一线。勘察区域面积104平方公里,依照国家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水源地布井区面积12平方公里,开采第Ⅱ含水岩组,布井数量34眼。 (3)单井开采量3000立方米/日,批准允许可采水资源量10万立方米/日。 (4)批准的水资源开采报告开采年限为20年。 (5)服务区域兴庆区,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三水厂的供水源地。 (6)目前状况,已建供水机井36眼,开采量4.7万立方米/日,在完全开采条件下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降落漏斗面积98平方公里。 第三章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一、水源地地面水质量现状 根据银川市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的补给主要为地表补给,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所处区域的地表水系主要有宝湖、引黄灌渠河(参照黄河)、四二干沟、二排沟等,地表水水质情况见表3-1。 表3-1 各水源地地表水水质情况表 单位:mg/l(Hg为μg/l) 名称 河流名称 水期 CODmn BOD5 NH3-N Hg 挥发酚 石油类 总磷 六价铬 南郊水源地 宝湖 枯水期 5.76 4.40 0.194 <0.005 <0.002 0.05 0.056 0.026 平水期 5.25 2.56 0.358 0.0025 0.002 0.20 0.107 0.030 丰水期 6.37 3.31 0.2 <0.005 <0.002 0.04 0.095 0.005 北郊水源地、南梁水源地 四二干沟 枯水期 6.50 8.36 10.197 0.009 0.006 0.06 1.920 0.021 平水期 7.67 5.74 14.721 0.0025 0.002 0.20 2.040 0.006 丰水期 5.26 2.64 19.692 0.008 0.005 0.10 0.600 0.016 东郊水源地 第二排水沟 枯水期 4.80   18.613   0.050 0.40     平水期 4.35   1.834   0.004 0.06     南部水源地、征沙水源地 黄河 枯水期 5.03 5.51 1.014 <0.005 <0.002 0.06 0.068 0.048 平水期 2.98 2.00 0.751 0.0025 0.002 0.21 0.042 0.023 丰水期 3.36 2.78 0.135 <0.005 <0.002 <0.002 0.012 0.009 备注:数据来源《2006年银川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由上表表明,银川市除灌溉水水源以外,影响水源地的地表水中,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水质最差,主要受影响的水源地为银川市北郊水源地、银川市南梁水源地、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二、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状况评价 2.1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2.2水质状况分析评价 通过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多年水质监测资料表明,银川市南郊水源地、北郊水源地、东郊水源地水源水监测的39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水质标准;南梁水源地、征沙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均未开采,因此还未进行监测分析工作。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3.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家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进行论证,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多次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了《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银川市湖泊湿地保护办法》、《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相关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并加以实施。2007年8月又制订了《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 3.2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2.1监测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2000年按相关规范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项目由开始的12项增加到现在的24项,水源地有机物监测还未开展。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对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状况令人堪忧,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不断增加经费投入,购置相关仪器设备,仅监测经费平均每月投入1.5万元左右。同时银川市自来水公司、银川市卫生局也定期对自来水水质进行监测。 3.2.2管理制度 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避免或尽可能减少因紧急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银川市环保局在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和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除每月定期对饮用水源地实施监测外,还制定了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预案,在雨灾、雪灾等特殊气候条件及污染事故情况下开展应急监测。 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将平时维修与紧急情况下抢修结合起来,每个水厂都建有各种应急预案,保证做到有组织、有预案的应急措施。供水应急预案为:供水水厂防护、供水管网抢修任务分工及人员配置、抢修物资储备、管网抢修应急、供水水质监测应急、供水设备及电器线路应急和供水调度紧急事件处理等预案。 银川市政府根据银川市城市供水状况,正对贺兰山东麓开展调查,将其建设成为银川市应急供水水源地。 3.2.3保护区管理情况 银川市六个饮用水源地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水资源勘探报告,并已报有关部门批准。银川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建设局、规土局、水务局、卫生局、法制局、农牧局、自来水总公司联合发文,要求对银川市各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进行保护,完成了《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经2001年9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相关要求,对银川市城市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现状调查,编制完成了《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2007年8月)。 目前,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每个饮用水源地配有三名巡井员,对水源地内的取水井、泵房进行巡查、维护等。银川市环保局定期对各水源地进行巡查,了解各水源地内环境污染情况,但由于各水源地涉及区域广,地表土地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对相关问题亟待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讨论,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问题分析 4.1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 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较多,分布面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污染。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主要有塑料厂、保温材料厂、防水材料厂、机械加工制造厂等工业企业及三个加油站,这些企业、加油站排放的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污染水源地。 2、化肥、农药污染。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大多为农田,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特别是剧毒、高残留农药,对水源地土壤造成污染,雨季形成的水土流失,使土壤中的化肥、农药残留物通过地表径流和渗透,渗入地下造成污染。 3、畜禽粪便污染。目前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共有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9家,同时还有更多散养的牛、羊、猪、鸡、鸭、鹅等畜禽。未经净化处理的畜禽粪便经雨水淋溶、地表径流不断排入水体或者渗入地下,对地下及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的污染。经调查,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的重要因素,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4、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农村生活污染主要来自农村生活污水和各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多采用就近入沟或随地漫排的形式排放,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部分随意倾倒。经雨水冲刷、下渗、径流等形式排入地下及地表水体,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 4.2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4.2.1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薄弱 虽然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源地,但做为地下水主要补给源的地表水源目前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据《银川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2002年银川市各排污沟污水排放量12.23亿吨,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12.98万吨,氨氮(NH3-N)排放量2.44万吨。特别是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穿越水源地,经计算2006年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2.31万吨和3.29万吨,氨氮(NH3-N)排放量174.024吨和1028.534吨。因此加大地表水特别是排污沟的污染防治力度,着力减少各排污沟污染物下渗量,对保护地下水源有着重要作用。 4.2.2规模化养殖业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薄弱 我市饮用水源地均分布在农村区域,近年来,随着人民对肉、蛋、奶类需求的加大,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传统的家庭畜禽散养,粪便、污水的产生量较少且分散,有限的畜禽粪便可以作为有机肥料及时使用,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则不同,其粪便、污水产生量大、集中,且场地、用具多采用水流冲洗。污染特点主要为:(1)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大、处理水平低下;(2)污染源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3)畜禽养殖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物。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共有各类规模化养殖业33家,都无污染治理设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内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提高养殖业污染治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的大量化肥、农药等对水环境直接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群众对保护水源及节约用水的意识淡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没有足够重视,所以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管理,减少面源污染排放量已迫在眉睫。 4.2.3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能力不足、公众参与程度不够 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评价及信息共享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基础,对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评价,包括保护区中污染源识别、水体对污染源的敏感程度、评价结果公布等。我市的饮用水源地监测能力还很有限,水源地内的污染源调查工作也只是初步展开,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还不强。 第四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分析 一、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源调查及违章建设项目调查 根据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分布,采用发放调查表、资料收集和实际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区域内工业污染源及违章建设项目进行调查。 1.1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该区域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近年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种植业以蔬菜、水稻为主,施肥以有机肥料为主配施氮肥、磷肥、钾肥等。经调查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工内无工业企业,准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有2家,分别为联星2队钢锹厂、联星2队机床附件厂;违章建设项目2个,分别为汉佐加油站(油罐数量3个)、联星加油站(油罐数量3个),均在一级保护区内。 1.2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该区域现主要为农业种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均无工业企业和违章建设项目。 1.3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有:王正民塑料厂、银川伟东保温塑料厂、兴盈铸造厂、银川双丰防水材料厂、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铸铁机械加工制造厂、环保设备厂共7家工业污染源,均未经过银川市环保局审批。这7家工业企业基本无废水排放。准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 北郊水源地内违章建设项目1个,为中石油芦花加油站(油罐数量6个),位于一级保护区内。 1.4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该区域内主要是移民调庄安置的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污染源,准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为永宁县榕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废水排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无其它违章建设项目。 1.5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有宁夏唐明超临界萃取有限公司(尚未开始生产),准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有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尚未开始生产)。无其它违章建设项目。 1.6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水源地内基本以农业生产为主,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和其它违章建设项目。 二、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分析 采取实际入户调查的方法对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城市人口数量进行调查。 经调查,银川市6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均无城市人口。 三、面污染源调查分析 面源调查中各类用、排水量,污染物源强系数选取《全国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中的有关源强系数,同时结合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给定的宁夏地区源强系数来进行计算。 3.1农田径流污染调查 主要调查银川市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业生产情况、化肥(氮肥、磷肥)、农药使用情况等。经汇总、计算,2007年银川市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田径流污染情况见表4-1。 表4-1 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径流污染情况表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耕地面积(亩)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COD排放量(吨/年) 氨氮排放量(吨/年) 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一级 5849.8 122.8458 56.16 11.23 准保护区 1500 31.5000 14.40 2.88 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一级 41548.048 872.5090 398.86 79.77 准保护区 542 11.3820 5.20 1.04 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一级 15075.07 316.5765 144.72 28.94 准保护区 26726.72 561.2611 256.58 51.32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一级 14602 306.6420 140.18 28.04 准保护区 3673 77.1330 35.26 7.05 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一级 12267.27 257.6127 117.77 23.55 准保护区 4369.37 91.7568 41.95 8.39 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一级 17177.18 360.7208 164.90 32.98 准保护区 5966.97 125.3064 57.28 11.46 总计 一级 106519.4 2236.907 1022.59 204.51 准保护区 42778.06 898.3393 410.67 82.14 3.2农村生活污染情况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确定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业人口数量,通过人均污水排放量、人均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计算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见表4-2。 表4-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 水源地 名称 保护区 类型 农村人口(人) 污水排放量 (万吨/年)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一级 3820 11.1544 22.87 5.58 准保护区 0 0.0000 0.00 0.00 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一级 8314 24.2769 49.77 12.14 准保护区 0 0.0000 0.00 0.00 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一级 2000 5.8400 11.97 2.92 准保护区 0 0.0000 0.00 0.00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一级 9080 26.5136 54.35 13.26 准保护区 1809 5.2823 10.83 2.64 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一级 1397 4.0792 8.36 2.04 准保护区 953 2.7828 5.70 1.39 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一级 0 0.0000 0.00 0.00 准保护区 73 0.2132 0.44 0.11 总计 一级 24611 71.8641 147.32 35.94 准保护区 2835 8.2783 16.97 4.14 3.3分散式畜禽养殖非点源污染情况调查 采取实地调查方法,对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家庭散养畜禽量进行统计,各个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量来进行计算。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见表4-3。 表4-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散式畜禽养殖非点源调查表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废水排放量 (万吨/年) COD排放量 (吨/年) 氨氮排放量 (吨/年) 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一级 0.0174 2.07 0.17 准保护区 0.0000 0.00 0.00 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一级 0.4246 50.50 4.15 准保护区 0.0000 0.00 0.00 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一级 0.0132 1.57 0.13 准保护区 0.0264 3.14 0.26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一级 0.0973 11.57 0.95 准保护区 0.0060 0.72 0.06 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一级 0.0976 11.61 0.95 准保护区 0.0059 0.70 0.06 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一级 0.0000 0.00 0.00 准保护区 0.0084 1.00 0.08 总计 一级 0.6501 77.32 6.35 准保护区 0.0467 5.56 0.46 3.4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污染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面积、单位投饵量,通过COD、NH3-N单位投饵量排放强度来计算COD、NH3-N排放量。经调查银川市南梁水源地、征沙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无水产养殖业,其它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产养殖总面积1973亩,COD排放量10.86吨/年,氨氮排放量0.17吨/年;准保护区养殖总面积1200亩,COD排放量6.61吨/年,氨氮排放量0.11吨/年。 3.5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 通过对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田径流、农村生活、分散式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的调查分析。汇总得到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污染情况。具体见表4-4 表4-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汇总表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COD排放量(吨/年) 氨氮排放量(吨/年) 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一级 134.0176 83.07 17.01 准保护区 31.5000 14.4 2.88 银川市北郊水源地 一级 897.2105 499.65 96.07 准保护区 11.3820 10.71 1.13 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一级 322.4297 158.26 31.99 准保护区 561.2875 259.72 51.58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 一级 333.2529 209.13 42.3 准保护区 82.4213 46.81 9.75 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一级 261.7895 143.08 26.62 准保护区 94.5455 49.45 9.86 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一级 360.7208 164.9 32.98 准保护区 125.528 58.72 11.65 总计 一级 2309.421 1258.09 246.97 准保护区 906.6643 439.81 86.85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调查分析 根据调查,2007年银川市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户)共33个(户),养殖种类有奶牛、肉牛、鸡、羊等,其中奶牛养殖户数占80%以上。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统计表 水源地 名称 保护区 类型 废水 排放量(万吨/年) COD 排放量(吨/年) 氨氮排放量(吨/年) 银川市南郊水源地 一级 0.3145 5.12 1.02 准保护区 0 0 0 银川市北郊水 源地 一级 1.2266 19.96 4.01 准保护区 0 0 0 银川市南梁水源地 一级 0 0 0 准保护区 0 0 0 银川市东郊水 源地 一级 1.4128 23.00 4.62 准保 护区 0.0972 2.46 0.32 银川市南部水源地 一级 0.0845 1.37 0.28 准保 护区 0.0528 0.86 0.18 银川市征沙水源地 一级 0 0 0 准保护区 0 0 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于用水量大,畜禽粪便产生量大,污染物经雨水淋溶、地表径流的渗入不断排入水体或者渗入地下,对地下及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的污染。通过对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情况的调查表明,北郊水源地、东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户数最多,其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的重要因素,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五、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总量分析 经过对银川市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包括农村生活、分散式畜禽养殖、农田径流、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区内城市生活污染等的调查、计算,表明各个饮用水源一级、准保护区内污水排放量、COD、NH3-N放量均以非点源排放量最大(非点源污染中又以农田径流排放量比重较大)。银川市各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面源污染不可忽视。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确定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1.1保护区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一般原则为: 1.1.1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其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1.1.2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情况,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 1.1.3在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1.1.4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的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中Ⅲ类标准。 1.2保护区划分方法、范围 1.2.1保护区划分方法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孔隙水承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结合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文地质资料,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水资源开采、水文勘探实验资料等情况进行划分。 1.2.2保护区划分范围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孔隙承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方法,中小型水源地、大型水源地划定上部潜水的一级保护区为承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对于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可以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一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一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 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属承压水,含水层岩性以细砂为主,根据各水源地勘探报告有关资料表明,各水源地水源中占80-89%为渠系渗漏、农田灌溉渗漏补给。水流向由西南向东北。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2008年7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复(宁政函[2008]130号),批复后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情况如下: 2.1新勘探的水源地2个 2004年,我市完成了银川征沙水源地和银川南梁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通过 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确定了水源地地理位置坐标。 2.2调整的水源地3个 根据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银川南郊水源地、银川北郊水源地和贺兰水源地已处在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根据《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决定对南郊、北郊和贺兰水源地边界进行适当的调整,对界定到水源地外的机井一律实行单井保护。 1、银川南郊水源地:由于多年集中开采,水质逐渐变差,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实际出水量也逐渐下降,取水难度加大,部分井已报废。新界定的南郊水源地边界四址为西到通达街,东到原水源地边界线,南到南环高速公路,北至良田渠。 2、银川北郊水源地:根据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的《银川市北郊水源地布井方案及储量廉价报告》,2008年5月13日,宁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通过了对北郊水源地采取南北方向进行压缩、东西方向进行拓宽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与调整前水源地开采总量保持不变。新界定的北效水源地四址边界为西到农场教导队一线,东至包兰铁路线,南到贺兰山农牧场场部,北至农牧场种鸡场一队。 2.3其他水源地 1、对正常开采利用的银川市东郊水源地以布井区井群外包线为边界,向外100米范围确定为一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外50米范围确定为准保护区范围。 3、对城市规划区外未开采的银川市南部水源地、银川市征沙水源地和银川市南梁水源地,作为今后银川市城市发展的主要后备水源地,可适当放宽水源地准保护区的范围,即各水源地布井区井群外包线为边界,向外100米范围确定为一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外300米范围为准保护区。 三、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下水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并且十分稀缺的资源,特别在银川市这种西北干旱地区。而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其恢复远比地表水的恢复要难的多。银川市四环高速公路范围内有五个城市生活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城市建设的主要发展、建设区域也集中在四环高速公路范围内。由银川市地下水资源量表明,在现状条件下银川市可以利用的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就是这六个水源地,因此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科学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制定限制开发活动的制度和周密的污染控制措施体系,科学、妥善的保护这六个水源地的水资源是银川市城市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六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一、基本要求 工程总体规划要求包括: (1)近、中、远期有效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区、工程措施内容和方法应合理安排;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类分级别开展,紧密结合不同类型保护区的不同保护需求,近期突出重点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一级保护区用地现状与规划 2.1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建筑物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要求,由《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表明,银川市一级保护区共有工业企业8家,其中银川市北郊水源保护区内有王正民塑料厂、银川伟东保温塑料厂、兴盈铸造厂、银川双丰防水材料厂、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铸铁机械加工制造、环保设备厂7家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银川市征沙水源地有宁夏唐明超临界萃取有限公司(尚未生产)1家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其他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无工业企业。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北郊水源保护区有加油站1个,地下油罐6个,东郊水源保护区有加油站2个,地下油罐6个。 2.2一级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现状 银川市饮用水源地均分布在农村区域,根据本次规划调查,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住人口24611人,以东郊水源地居住人口最多(9080人),其次为北郊水源地,居住人口8314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面积共88.6 k㎡,以北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最大,面积34.56 k㎡,占39.0%,其次为东郊水源地,占地14.77 k㎡,占16.7%。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中以耕地占用面积最大为70.961k㎡,占土地面积的80.1%,住宅面积2.799 k㎡,占3.2%,其他面积8.61 k㎡,占9.7%。其中以北郊水源地中耕地面积最大(27.671k㎡)。 2.3一级保护区用地规划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要求,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一级水源保护区原则上要拆除所有与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用地进行植被修复,水土保持,改造为水源涵养林,改造保护区内林、灌、草生态系统。 通过对现状用地功能的调整和改造,规划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包括四种用地类型:水域用地、水源涵养林用地、天然湿地、人工湿地。 经与中国环科院有关专家请教,以上要求主要针对地表水源地,对于地下水源地可参照执行。鉴于银川市各水源地具体情况保留水源地内交通用地,各水源地内工矿仓储、居民用地搬迁后建设为水源涵养林,保留耕地、园林、草地等。 三、水源地准保护区用地现状与规划 3.1准保护区内的工业建筑物 由《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表明,银川市水源地准保护区有4家工业企业,其中银川市东郊水源保护区内有联星2队钢锹厂(王天林)、联星2队机床附件厂2家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银川市征沙水源地有宁夏唐明超临界萃取有限公司(尚未生产)1家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银川市南部水源地有永宁县榕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家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其他水源地准保护区无工业企业。各水源地准保护区均无加油站。 3.2准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 水源地准保护区居住人口2835人,以东郊水源地居住人口最多(1809人),其次为南部水源地,居住人口953人。各类土地面积30.74 k㎡,以南梁水源地准保护区面积最大,面积17.82k㎡,占58%,其次为征沙水源地,占地4.12k㎡,占13.4%。各水源地准保护区中以耕地面积最大,为28.154k㎡,占91.6%。 3.3准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要求中,对一级保护区用地规划有明确要求,对准保护区用地没有明确要求。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61、63条中,对水源地保护区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规划银川市各水源地准保护区保留水源地内交通用地,各水源地内工矿仓储、居民用地搬迁后建设为水源涵养林,保留耕地、园林、草地等。 四、社会经济发展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近年来,银川市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仅银川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就有12家工业企业和33家规模化养殖业。水源地的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五、水源地保护区保护隔离工程 5.1隔离工程原则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隔离工程原则上应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要根据保护区的大小、周边污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 按照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为明确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在各水源地一级、准保护区设置不同的水源地界桩,同时运用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 5.2水源地保护区界桩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结合银川市水源地具体情况,保护区标志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道路交通警示牌、宣传牌。近期首先对一级保护区进行界标打桩,对经过一级保护区的道路在进入、离开的方向加标道路交通警示牌、宣传牌。中远期根据一级保护区界标、道路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的建设经验,对准保护区进行界标打桩、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宣传牌。 5.3隔离工程设置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考虑到银川市饮用水为承压水,各水源地所处位置、土地利用、所处区域环境状况不同,近期首先在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打桩定界,中远期以建设物理隔离工程为主、生物隔离工程为辅进行隔离工程建设。根据一极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经验,进一步确定准保护区隔离工程建设。总体上准保护区以生物隔离工程为主、物理隔离工程为辅。 六、地下水源地污染控制工程 由银川市各水源地水文地质结构及水资源补给量表明,银川市水源地补给水源80%以上来自于地表水资源,因此银川市保护地下水资源及水质,主要控制地表水水质及水资源量,治理地表污染是防止地下水污染、改善地下水水质的重要措施。 造成银川市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工业污染源、养殖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地表水体污染。 6.1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工业废水治理宜采用点源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办法,点源治理通过行政、技术、经济及法制措施,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完善污染处理设施、控制污水排放量。集中治理是在城市及工业区通过建污水处理厂、氧化塘、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等措施,使污水资源化,减轻和防止对地下水的入渗污染。 调查表明各水源地保护区内有12家工业污染源,12家工业企业大多数不产生工业污水。近期规划目标为:严格管理,对产生的废水要求加强污水处理,通过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控制排污总量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中期对该企业进行彻底的搬迁。 6.2加强农村环境管理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通过加大对土壤特性、作物养分吸收、利用情况的研究,增强施肥的针对性,提倡少量、多次施用氮肥。同时,为有效禁止滥施氮肥,防止硝酸盐污染地下水和饮用水源,应专门组织专家,根据各水源地不同的气候、水文、农业生产条件制定适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施肥标准。 在各水源地涉及的农村,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水源地内各类保护设施及标志的管理 6.2.1农田径流污染治理 在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是主要污染源,而在农业面源污染中农田径流又是主要的污染源。 由调查表明2007年农田径流污水排放量3135.25万吨,占银川市城市水源地内污水排放量的67%,COD排放量1433.26吨,占52.3%,NH3-N排放量286.65吨,占54.3%,因此,农田径流污染是银川市城市水源地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同时农田径流也是银川市地下水的一种主要补给水源,对于如何既保证补给水的水资源量又保证地下水水质,需要针对性的研究。近期规划目标为: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通过推广生态有机农业、绿色食品种植管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同时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不同的水利、农业生产条件制定适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施肥、用药标准,开发出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又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方法、农业投入品使用规程等。中、远期规划目标为:通过银川市地下水污染因子及其影响原因的深入研究,确定影响银川市地下水水质、水量的主要因素,根据研究结果和水源地保护要求,确定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生产调整方案。 6.2.2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治理 由现状调查表明,银川市各水源地保护区均有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占有一定的份额。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人口24611人,准保护区居住人口2835人,农村生活污染与农田径流污染相比,产生量虽不大,但具有污染集中的特点,因此规划近期目标为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当地群众建设文明生态村,在宜建沼气池的地方建设三联通沼气池,推广“圈-沼-园”为一体的农户沼气池建设,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化治理利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散养造成污染物乱排乱放的现象,切实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减少农村生活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的污染,按户均3人计算,规划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需建设8206个“圈-沼-园”为一体的沼气池,其中东郊水源地最多,需建设3027个沼气池,其次为北郊水源地需建设2772个沼气池。水源地准保护区需建设946个“圈-沼-园”为一体的沼气池,其中东郊水源地最多,需建设603个沼气池,其次为南部水源地需建设318个沼气池。中、远期规划目标为有目的、有目标、分期、分批对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内的村民进行搬迁。 6.3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综合防治 根据银川市水源地现状调查表明,银川市水源地保护区共有29家规模化养猪场,其中一级保护区有29家,东郊水源地最多有14家,北郊水源地10家,南郊水源地4家。准保护区4家,南部、东郊各水源地保护区内个2家规模化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49、50、57、58、60条要求,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要控制畜禽养殖的发展规模,建立隔离带、推广沼气技术、利用生态工程净化污水,建设高效的污水处理设施,推广节水型农业和生态示范村建设。 根据银川市各水源地规模化养殖业情况,规划近期目标为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水源地内规模化养殖业数量、规模。建议对东郊水源地、北郊水源地内规模化养殖业结合农村小康建设及生态优美乡镇建设调整养殖品种、数量、规模,保证养殖活动不产生任何水污染。同时,要求现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限期建设畜禽粪便、污水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渗漏设施,保证养殖废弃物不对区域地表、地下水产生污染。共建设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隔离设施各33个。中、远期规划目标:为杜绝规模化养殖业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消除隐患,在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应按计划搬出水源保护区,另选新址建设。搬迁新址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及上述水源保护区内各规模化养殖企业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协商解决。 6.4健全垃圾收集、处理与处置系统 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对水源地内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建立集中的固体废物处置场,设置完善的防渗层,进行卫生填埋。 通过调查表明,在各水源地保护区内,没有较大的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但由于银川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较大,不免会有农村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堆存场。建议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水源地保护区建设生态文明村,在村内设置防渗措施的固定垃圾堆存场,定期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减少垃圾对区域地表、地下水产生污染。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发动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健全保护区地方政府的目标管理制度。近期以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为主,固定垃圾堆存场建设为辅,投入20万元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建设固定垃圾堆存场50万元;中、远期规划目标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6.5水源地保护区排污沟渠防渗治理 四二干沟、西大沟、第二排水沟和银东干沟等约有30公里长的城市集污排污沟渠穿越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17.2km,准保护区12km。为有效预防排污沟道自然渗透污染地下水,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需对此30公里沟道进行防渗漏治理。 规划近期目标为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沟渠四周用素粘土夯实,500mm厚,2:8灰土或素粘土分层夯实,浇铸防水钢筋混凝土完毕后铺一层HDPE防渗膜,外层20cm厚防水砂浆(五层做法)罩面。中、远期规划目标为对银川市排水沟及入沟污水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清除污水沟内各类污染物,还银川市塞上江南的面貌。 七、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方案及投资 7.1一级保护区清拆、人口搬迁、隔离设施建设方案及投资状况 对于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养殖业、加油站等污染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搬迁。由于企业建设规模、性质、生产状况不同,工业企业搬迁涉及资产评估,本次规划投资计划中不含搬迁安置中企业资产补偿经费,只涉及搬迁安置的建设经费。 由于银川市各水源地为承压地下水,与中国环科院及部分地区的交流表明,由于承压地下水的受污染原因、方式现在没有完全明确,对于地下水一级保护区人口搬迁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规划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有关要求,对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正在主要对各水源地农村进行生态文明综合整治,建设村庄沼气池及隔离工程,清拆、人口搬迁、隔离设施建设。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进行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建设及村民沼气池建设,需投入2461.8万元,一级保护区的隔离工程需要投入658.5万元,共需投入3120.3万元。按中远期规划目标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人口搬迁安置,需投入9600万元,搬迁一级保护区内的9家工业、27家养殖业及加油站污染源,需投入3920.8万元。共计需投入13520.8万元。一级水源地加油站搬迁需投入1100万元。 7.2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7.2.1点源治理工程项目类型、数量及投资 本规划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有关要求,结合银川市水源地保护区现状,准保护区内点源治理项目主要为各类规模化养殖业的治理,其项目类型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类隔离工程、隔离设施建设。 准保护区内各类规模化养殖业等的治理以污水处理、沼气池、隔离设施建设为主,需投入1669万元,准保护区的隔离工程、设施建设需要投入700万元,共需投入2669万元。 7.2.2面源和内源治理工程 (1)内源治理工程 内源治理整治主要为生态文明村综合整治、沼气池建设、排水沟整治等。准保护区内近期规划目标以农村生态文明50万元沼气池建设,需投入283.8万元,准保护区沟渠防渗治理工程需要投入300万元,共需投入633.8万元。 (2)面源治理工程 结合北京市延庆县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示范区建设,该示范区采取院县合作方式运作,重点实施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友好肥料推广工程、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畜禽粪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面源污染监测评价系统工程等七项工程,四年来,延庆县通过实施七大“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产生综合生态效益1.8亿元,该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有明显的改善,较好的保护北京市水源地源头水域环境。 根据银川市各水源地情况,投资200万元开展对水源地内面源进行综合治理有关研究。 八、准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8.1基本要求 针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现状,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工程,以加强生态保护,提高保护区内自然净化能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改善和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 (1)保护优先、以防为主; (2)生态建设与景观建设相结合,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 (3)一级保护区以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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