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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关舒通胶囊”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市[2008]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违法广告药品“关舒通胶囊”的发布企业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在接到我局对其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已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并作了整改,同时在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 现依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关舒通胶囊”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恢复该药品在我省范围内的销售,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希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通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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