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推动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程鹏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巴音克西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解刚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贇自治州文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自治州文体局局长 成员: 巴特加甫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马·巴塔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赛力克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 叶里根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刘军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达瓦加甫 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 徐小林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 居勒提·阿不里克木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胡兆斌自治州史志办主任 胡瑛自治州文联主席 谢凤英自治州科协副主席 巴音布鲁克自治州歌舞团团长 赵新博博尔塔拉电视台台长 胡布尔力特博尔塔拉报社副总编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丁贇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和方案,对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的拟订、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登记、整理、申报、建档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