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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号--关于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更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自2006年8月21日起更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原名称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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