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的科学管理,现批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HJ/T 29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八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的科学管理,现批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HJ/T 29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