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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昆明市与缅甸仰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与仰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同意昆明市与缅甸仰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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