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北山岩画保护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中卫市北山岩画保护规划
为了加强我市境内北山岩画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特制定本规划。
一、北山岩画概况
中卫北山岩画集中区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和镇罗镇以北的山峦之中,由大麦地、黄石坡、大通沟、新井沟和石房圈等五个相互连接的岩画分布区组成,北部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相临。这里为低山丘陵地貌,植被繁茂,沟壑纵横,在山梁沟壑岩石之上,分布着几千幅岩画,其中以大麦地为代表的岩画群是北山岩画的荟萃之地。此外,中宁县境内北山的石马湾岩画区分布有400余幅岩画,黄羊湾岩画区分布有100余幅岩画。中卫北山岩画最早的刻制年代为旧石器时代晚期,较晚的为宋、元时期。制作方法主要有研磨法、敲凿法、凿磨法、线刻法4种。内容丰富,题材多样,主要有天体、地物、植物、动物、人物、偶像、工具、建筑、文字、符号等多种图案内容,题材以动物群体、射猎、崇拜、祭祀等组合图像为主。表现风格主要有写实、抽象、夸张、写意等。1990年2月,大麦地岩画被原中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大麦地岩画和中宁县的石马湾、黄羊湾岩画,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二、北山岩画的价值与现状
(一)北山岩画的概念:是指分布在中卫市卫宁北山的山梁沟壑岩石之上,由古代人类用石器或者金属器磨刻或者凿刻的,反映当时人类活动及自然、社会形态的历史文化遗存。
(二)岩画的性质:岩画以丰富的图像、符号等形式,记载了古代人类的思维观念、宗教信仰、社会形态、生活习俗、艺术等方面的发展特征。
(三)岩画的价值:岩画对于研究古人类的历史、民族、民俗、宗教、文化、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同时,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见证,又具有较高的宣传利用价值。
(四)北山岩画的现状:中卫北山的岩石多为层状页岩构成,历经千百年的风吹日晒,片石表面容易分层裂缝,许多岩画自然风化较为严重,有些图案面临脱落的危险,个别岩画表面已风化破碎;还有部分刻有图像的岩石位于沟壑之中,由于水土流失严重,每逢大雨,洪水碎石的冲刷使岩面受到严重磨损,个别岩画图案无法分辨。另外,还有许多岩画被地衣覆盖,使图案受到不同程度的生物侵蚀。上世纪八十年代北山岩画发现之初,新井沟、黄石坡一带大面积的开山炸石,已对部分岩画造成了毁灭性破坏,后进行了停产清理,杜绝了严重破坏的现象。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多年来岩画无法实施正常保护,2000年至2003年间,又多次被撬盗,个别岩画在被撬盗过程中破碎损毁,十余块岩画表面发现翻模的痕迹,而且未经文物部门同意,擅自进山拓印岩画的现象也屡禁不止。由于北山岩画分布范围大,进山路口多,道路崎岖难行,给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规划目标
把中卫北山范围内的所有岩画及其保护区域内的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整体遗址加以保护,正确处理好岩画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岩画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相关工程建设、生产活动要服从保护的要求,以保证岩画分布区整体风貌与空间格局的延续。
四、规划原则
(一)岩画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
(二)坚持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保存真实历史信息。
(三)坚持属地保护管理和配合协调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治理的原则。
五、规划范围
沙坡头区北山岩画集中区规划保护范围为:西至双石垒子东侧(坐标:4170063.80,35520838.30);北至宁蒙交界(坐标:4170758.90,35525718.60);东至黄石坡(坐标:4170980.30,35526516.80);南至新井沟南入口(坐标4171151.97,35520578.62)。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周边向外200米以内。中宁县北山的石马湾、黄羊湾岩画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由中宁县实地测定后,参照本规划另行公布。
六、保护区划
按照卫宁北山的地域划分,将中卫北山岩画分为沙坡头区和中宁县两个保护区划。
(一)沙坡头区岩画: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和镇罗镇以北的山峦之中,由大麦地、黄石坡、大通沟、新井沟、石房圈等五个相互连接的岩画分布区组成,岩画广泛分布于这些区域的山梁沟壑岩石之上。
(二)中宁县岩画: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岌岌沟的石马湾岩画区和位于余丁乡黄羊湾村的黄羊湾岩画区。
七、岩画保护等级
(一)沙坡头区岩画:大麦地岩画区知名度高,分布范围大,岩画相对密集,面临各种破坏的因素较多,列为重点保护;其它四个岩画区为一般保护。成立中卫市北山岩画管理所,具体负责其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今后保护工作的需要和当地实际状况,有计划地逐步调整重点保护区域的范围。
(二)中宁县岩画:石马湾、黄羊湾岩画区为一般保护。由中宁县文物管理所负责其保护管理工作。
八、岩画保护治理规划
(一)文物保护:由文物管理部门对以大麦地为中心的北山岩画进行科学的普查,登记录入,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为后期的岩画保护管理奠定基础。
(二)环境治理:
1、坟墓迁移: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宗教、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配合,制止在沙坡头区岩画保护区埋设新坟的行为,并逐步将岩画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现代坟墓进行迁移,恢复保护区的原始环境风貌。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坟墓的迁移工作。
2、采矿限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于2008年12月底前,清理沙坡头区岩画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所有采矿点;2010年12月底前,逐步清理沙坡头区岩画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采矿点,并依法重点做好此区域内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
3、草原绿化:由市草原管理站负责,重点做好沙坡头区岩画保护区内的封山禁牧、草原保护工作,并对北山岩画保护管理工作给与积极协助配合。
(三)道路治理:由市交通局负责,科学规划,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完成通往北山岩画区的主干道路建设和岩画区内巡查参观便道的修建治理工作,为岩画区的巡查管护和今后的旅游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九、岩画保护管理措施
(一)把岩画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中卫岩画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好岩画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把岩画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
(二)加大管理力度
由市岩画管理所具体负责北山岩画集中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聘用管护员,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对北山岩画的日常保护管理、基础性研究、宣传等工作,做好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工作,并对中宁县文物管理所的岩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岩画保护专项资金,做好岩画的调查、研究、重点部位的加固维护等工作。
中卫岩画所处的镇(乡),由所属镇(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安全保护。镇(乡)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辖区的实际状况,掌握本辖区内岩画和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制定保护措施,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村的生产建设规划中,广泛深入地宣传岩画和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义务。发现辖区内文物违法事件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文化行政执法支队要积极参与到岩画保护工作中来,增强文物执法意识,主动地开展文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将岩画保护区的文物破坏案件作为文物执法工作的重点。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三)严格矿产开采和相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所有工程建设、矿产开采、爆破、钻探等工作,在规划选址前,要到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岩画和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确认,确保工程避开岩画及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批各类用地时要避开岩画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各类生产、工程建设中文物法律法规、审批程序的咨询工作。
(四)加大保护投入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万元的岩画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实际保护工作的发展要求适时增加。同时,根据岩画区部分重点部位的保护要求,适时拨款进行维修、加固、砌护或治理。
(五)加强保护宣传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街头宣传、散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文物宣传周”、“文化下乡”、“文体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到相关乡镇、集市、村队,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城乡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岩画保护的良好氛围。
十、岩画的利用工作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切实保护好北山岩画的基础上,可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的支持,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北山岩画的合理利用工作,为全社会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为文物保护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