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的要求,我办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船舶修造企业生产资质认可暂行办法〉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重新公布《印发〈湖南省军工企业职工技师资格统一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我办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将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单位通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告。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军工规建〔2002〕37号
2
关于印发《省属军工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办法》的通知
湘军工人劳〔2002〕95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军工民爆〔2001〕92号
2
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湘军工民爆〔2003〕48号
附件3:
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关于印发《湖南省船舶修造企业生产资质认可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军工办〔2007〕377号
2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技重点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军工科质〔2008〕8号
3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军工科质〔2008〕18号
4
关于印发《湖南省军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军工人劳〔2005〕85号
5
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爆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湘军工民爆〔2007〕2号
6
关于下发全省民爆器材销售企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军工民爆〔2007〕441号
7
关于在全省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危险品库房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的通知
湘军工民爆〔2008〕138号
8
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湘军工经运〔2008〕155号
附件4: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印发《湖南省军工企业职工技师资格统一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军工人劳〔2002〕48号
2
关于印发《省属军工企事业后备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军工人劳〔2002〕126号
3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军工科质〔2003〕72号